2017年深圳市南山区招生政策变化的温馨提示
来源:深圳南山教育 日期:2016-10-14 作者:深圳学校网
2017年深圳市南山区招生政策变化的温馨提示
2017年的招生政策可能在2016年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详细内容以当年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为了方便家长办事,现将有关政策变化提前告知,希望家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严格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7年南山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需提交2016年12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购房户参照执行2016年积分办法。
备注:从2018年开始,申请南山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申请学位当年的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例如:2018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7年8月31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12月31日。
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二、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严格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注意查询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2017年,继续实行住房学位锁定制度,实行“一户一学位”制度,即学区内同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学位一次,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该房屋同一年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情况,查询方法如下:访问“深圳市南山区教育信息网首页住房学位查询”http://121.34.248.226:8008/nszsjz/xwf.html, 点击“住房学位查询”链接到查询界面,先阅读《关于南山区锁定学区房的温馨提醒》,然后输入25位房屋编码(不知道房屋编码的可根据搜索条件下方提示信息访问“深圳市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查询房屋编码或到各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或输入准确房屋地址,点击“查询”,查看住房学位是否被占用。
三、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
2017年秋季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针对我区商住两用公寓增量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为了缓解学位压力,抑制投机性择校现象,保障公平的就读机会,若家长用商住两用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本市的无房证明。
四、2017年取消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请家长提前做好购买社保准备,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