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问必答

来源:深圳南山教育 日期:2016-3-11 作者:深圳学校网

一、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家长需注意哪些事项?      

1.掌握招生政策。我区继续严格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请家长仔细阅读有关招生宣传材料,查询区教育部门具体规定和详细情况介绍。

2.请在学区内的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招生片区以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为准,如有疑问向区教育局咨询或者登录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com/)查询。

3.及时更新户证、居住、租赁等信息。在深居住地址变更后,应该及时办理深圳户籍市内迁移或变更居住证上的登记信息或以新的居住地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等。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请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有虚假,将会影响其学位安排。

5.申请学位无需缴费。申请义务教育的学校学位,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提交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3.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三、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深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一)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持有使用功能的本市居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三)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社会保障记录;

(四)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登记的计划生育信息;

此外,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以上规定办理。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及学籍有何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规定,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

五、2016年公办学校如何实施积分入学?   

2016年,我区继续按《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类别和项目、标准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学位。实施过程中做到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三公开”。

六、2016年我区是否继续探索大学区制招生办法?  

2016年,我区继续在大学城和桃源片区试行大学区制。同时,我区将按照教育部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多校划片工作试点,进一步提升各学校片区之间的优质均衡水平。

七、小一、初一新生录取后,如何进行编班?

学校录取新生后,按照户籍、非户籍,男、女性别比例,统一实行随机均衡编班。

八、错过学位申请时间怎么办?

如果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错过申请学位和报到注册时间,将只能进入尚有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本片区学校就读。

九、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以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学位。

十、可以全区(市)同时申请两个学位吗?

不可以。

十一、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后到没得”吗? 

今年公办小学、初中分别统一在3月下旬和4月接受学位申请,(报名时间和流程详见我局基础教育科网站)。凡在规定时段内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即为有效申请。凡属有效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没得”的情况。

十二、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片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所属片区的学校。学校的招生片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片区进行必要的调整。

十三、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被公办学校受理后就一定会被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由于我区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经常变化,学位分布与生源分布并不完全吻合。因此,在部分片区可能出现学位需求大于学校招生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积分靠后的学生可二次申报学位或由区教育局统一分流到其它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十四、申请学位时,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情况是积分入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户籍家庭独生子女需申请独生子女加分时,可提供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非深圳户籍家庭独生子女需申请独生子女加分时,可提供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根据计生部门的比对结果,不同类别给予不同积分。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可向区人口计生部门咨询(咨询电话:26569679 )。

十五、非深户籍人员在申请学位,是否需要提供《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申请学位,父母双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享受本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居住证是我市实施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办理居住证条件、方式、时限及费用具体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zjzz.gov.cn/index,(咨询电话:84465000)。

十六、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具体办理流程及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www.szzlb.gov.cn/LEAPV5/czww_webmap/czww_index/,(咨询电话:26560478)。

十七、家长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如何核验租房证明材料?

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但《房屋租赁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

十八、如何查询购买的房屋地址是否被锁定?

2016年我区将在部分学区严格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家长可进入基础教育科网站自行查询,涉及的学校和具体锁定细则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com/)和微信公众号(nsjy_jjk)查看。

十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发展趋势。凡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经相关评估,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本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电话:89468875),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二十、政府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有何规定?

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4〕97号)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才的类别进行认定,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就读根据不同类别而给予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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