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幼儿园2016-2017学年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深圳南山教育 日期:2016-4-10 作者:深圳学校网

关于做好南山区幼儿园2016—2017学年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6〕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就近免试入园: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适龄儿童。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明确招生对象:幼儿园原则上应招收3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亲子班。生源不足的幼儿园可将招生年龄前移一年,幼儿园调整办学规模和招生年龄须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招生时段

公办幼儿园:统一集中招生时段为:5月4日-6月10日,新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13日;

民办幼儿园:统一集中招生时段为:5月4日-6月30日,新生录取名单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于6月30日前公示。

三、上交材料

(一)招生方案(或简章)(4月29日前完成)。各园应根据《章程》规定的各年龄班人数和核定的班级数,结合招生计划,提供咨询电话信息,合理制定招生方案或简章,4月27日下午交学前办各管理员备案,4月29日前向社会发布。

(二)《2016-2017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7月8日前完成)。各幼儿园按照网上填表流程(附件三)在南山区教育信息网完成该电子表格。

(三)新生学籍录入(9月7日前完成)。新生入园后幼儿园应尽快将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南山区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及“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学位紧张的幼儿园可借鉴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二)幼儿园设置专门的咨询、投诉电话,做好儿童家长咨询和疑难问题解答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幼儿园应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报名方式,提倡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合理安排报名验证时间避免拥挤排队现象。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延长招生时间。

(四)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合理招生,不得超班额招生,严禁在三楼以上场所设置幼儿班级。

(五)各幼儿园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区教育局对幼儿园的年度考核指标。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2.《2016-2017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招生信息统计表》

3.《南山区教育信息网填表流程》

4.《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咨询电话:

一区:张纯珠  26486075

二区:汪文娟  26486851

三区: 孙晓昕  26486020   

四区:吕小刚  26486251

五区:汪文娟  26486851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