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中小学春季转学插班申请时间及安排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6-1-11 作者:深圳学校网
一、时间安排
转入申请受理时间定于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只限工作日)。
二、申请对象
学生因户籍变动、住房地址或住房性质发生变更,可由监护人向现居住地段学校提出转入申请。
三、申请受理单位
监护人现居住地段学校服务窗口或教务处。地段学校查询网址:
小学:http://map.28dat.net/ftxx.aspx
初中:http://map.28dat.net/ftcz.aspx
四、转入流程
1.学生监护人在转入申请受理时间内自行到实际居住地段学校递交转学申请材料。由地段学校登记符合条件的转入申请,并初审相关转学材料以及计算积分,对申请转入者进行积分排名。
2.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积分排名靠后而无法录取的学生请下学期再次申请或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3.学校将拟转入学生的材料送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4,对材料审核合格的学生,转入学校通知监护人到校办理转入手续。材料不合格学生,请学生监护人下学期再次申请或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五、转入申请材料
1.参照福田区2015年新生入学所需材料。(具体情况可向各地段学校服务窗口或教务处咨询,也可访问2015年新生报名指南网址:福田教育网:http://ftjyk.sz.edu.cn/cybmzn.html)
2.学生国家学籍卡(加盖原学校学籍管理章)
常见问题解答
家长递交转入申请后,因地段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接收,怎么办?
答:对外区、市、省转入我区的福田户籍或者福田区内购房的深户学生因地段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接收的,地段学校开具《学位已满证明》。家长凭此证明可到其他非地段学校自行提交转学申请。非地段学校在接收完本地段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招收持有《学位已满证明》的学生。如果非地段学校仍无法接收,可持《学位已满证明》到福田区教育局教育科协调有空余学位学校,但不能保证到就近学校入读。对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家长可以在下学期再次申请或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国家已经实行二孩政策,现在转学插班非深圳户籍学生还需要验证计生材料吗?
答:今年“二孩”政策全面落地,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并未改变,非深圳户籍学生仍需满足“1+5”条件才可申请公办学位。非深圳户籍学生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生信息,待教育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后,反馈学校结果。
小孩在外地就读初三年级,因父母工作关系本学期想申请转入福田区就读,但因教材不一致,父母担心中考成绩不理想,能否申请留级转学?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年限教育,学生不能留级。
非深圳户籍初中学生从外省转入深圳市就读,能否参加中考?
答:自2016年起,根据深圳市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无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具备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请监护人慎重考虑。
非深圳户籍学生符合“1+5”条件,但因公办学校学位已满,无法申请公办学位而就读民办学校的,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由于福田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不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可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对此类符合市“1+5”政策的学生,政府将给予相应的学位补贴。具体情况可咨询福田区教育局民管科,电话:8291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