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小学2015年秋季转学插班申请验证通知

来源:深圳南山教育 日期:2015-5-7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小学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申请验证通知

各位龙海家园的家长:

  港湾小学将会对之前已报名登记转学信息进行核查,提前审核家长转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转学资料(具体材料见附件1:2015年转学插班申请材料)。验证安排如下:

一、验核材料时间及序号

(1) 5月9日上午8:30--9:30       2015年9月需入读六年级和五年级的学
生(76人)

(2) 5月9日上午9:30--11:30       2015年9月需入读四年级和三年级的学
生(132人)

(3) 5月9日下午14:30--16:30     2015年9月需入读二年级的学生(108
人)

(4) 5月11日上午8:30--11:30          补验2-6年级当天没来验证的学生

(5) 5月11日上午2:30--4:30            为漏报或补齐材料者验核

二、验核材料地点:

5月9号

1、验证材料等待室:前海小学一楼二年级7班

2、验证材料室:前海小学一楼科学实验室

5月11号和5月12号

验证材料室:前海小学附楼二楼(饭堂楼上)港湾小学筹建办公室

前海小学地点:南山区桃园西路前海花园内(地铁:罗宝钱大新站B出口;最近公交站台:大新小学)

三、说明:

1、不属于本校学区范围者,学校将谢绝你的申请;

2、验核材料先后顺序与录取没有关系,请家长按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入学材料原件到校验证;

3、学校只收材料齐全的报名资料,材料齐全并不代表就入读我校,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教育局结合学校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系统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将调整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入读;

4、为了保证验核材料顺利进行,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到校。

港湾小学

2015年5月7日


港湾小学2015年转学插班申请所需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插班申请表》(自己在网上打印并填写);

(2)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户:与深圳市住建局签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5)学籍卡

(6)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三份)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插班申请表》(自己在网上打印并填写);

(2)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户:与深圳市住建局签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必须于2015年5月31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7) 学籍卡

(8)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三份)

3.台湾籍儿童

(1)《插班申请表》(自己在网上打印并填写);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租房户:与深圳市住建局签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四条、第五条

4.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1)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

(2)学生父母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父亲或者母亲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按照双方社保给分。

5.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儿童是非深户(包括港澳外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④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此表打印三份)




注:1.经上述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转学学生家长凭此表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到转出学校办理学生纸质个人学籍档案转出手续;2.此表一式四份,由上述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广东省教育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