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信息填报时间、填报信息、操作指南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4-9-5 作者:深圳学校网
为做好深圳市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的申报与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与信息核验
(一)补贴申报。本学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每学年申报一次,学年初接受申报。本学年入园新生需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各项基础信息,并提交申请;上一学年已领取补贴的在园儿童需再次提交申请,其中转园儿童需完成转出、转入操作后再提交申请;上一学年因故未通过申报资格核验的在园儿童,本学年需在网上补充相关基础信息,再次提交申请。我局编写了《深圳市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及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指引》(电子版,另发),供各区参考使用。
(二)信息核验。本学年继续通过市社工委“织网工程”系统核验在园儿童及家长身份、家长社保(含工商营业执照)、家庭住房(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及家长计生信息。市教育局负责与市社工委沟通协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验本区在园儿童家长提交的“其他”类住房信息(纸质件),汇总上报本区在园儿童信息核验结果存在的问题,配合做好本区在园儿童信息核验结果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特殊问题。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0月24日24:00。
2.信息核验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7日。
怎么进入“深圳市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报名流程:学籍信息填报及补贴申请流程图
第一步:
家长可以登录 http://ertong.sz.edu.cn/,进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或者直接在地址栏输入:http://ertong.sz.edu.cn/cics/login.jsp 即可进入。
或者家长可以登录深圳市所在区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网站,选择“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行政部门 | 网址 |
福田区教育局 | http://www.szftedu.cn |
罗湖区教育局 | http://www.luohuedu.net |
南山区教育局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 | http://www.nsjy.com http://xqb.nsjy.com |
盐田区教育局 | http://ytjjk.sz.edu.cn |
宝安区教育局 | http://www.baoan.edu.cn |
龙岗区教育局 | http://www.szlg.edu.cn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http://www.szgm.edu.cn/edu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http://psjyk.sz.edu.cn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 http://lhjcjy.sz.edu.cn |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 http://dpjyw.sz.edu.cn |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 http://www.szxqjy.cn |
市教育局 | http://www.szeb.edu.cn |
第二步:
阅读“操作与申报指引”后,请勾选[我已认真阅读操作指引]提示框,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三步:
填报信息
(一)上学年已申领补贴的在园儿童
1.填写用户名:深圳户籍和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填写身份证号码(18位),台湾籍在园儿童填写台胞证号码,请注意字母大小写。
2.填写登录密码:上学年所设置的密码。
如果连续5次输入错误的用户名或密码,系统将自动锁定30分钟。如忘记密码可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号码的家长或监护人手机获取[动态密码]。如手机号码失效、变换或未填写,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需核对身份信息,帮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3.输入验证码:输入四位验证码(字母大小写不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4.更改相关信息:已填报信息可以更改,并注意保存。
5. 保存信息和申请补贴: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保存信息后,可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再次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随意修改。
提交后确需修改的,请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儿童所在幼儿园进行更正。
(二)上学年已填报学籍信息但未领取补贴的在园儿童
1.填写用户名:深圳户籍和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填写身份证号码(18位),港、澳、台籍及境外身份在园儿童填写通行证或护照号码,请注意字母大小写。
2.填写登录密码:上学年设置的密码。
如果连续5次输入错误的用户名或密码,系统将自动锁定30分钟。如忘记密码可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儿童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号码的家长或监护人手机获得[动态密码]。如手机号码失效、变换或未填写,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需核对身份信息,帮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3.输入验证码:输入四位验证码(大小写不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4.查看上次申报资格核验结果:点击[核验结果]按键,查看未通过核验的项目和原因。
5.填写更改后的信息:已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需填写新的相关信息。如办理租赁合同的,可在住房信息栏目填写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
6.保存信息: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保存信息。
7.申请补贴:本市户籍在园儿童、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以及台湾籍在园儿童,点击[申请补贴]按钮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随意修改信息。
提交后确需修改的,请在申报截止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儿童所在幼儿园进行更正。
(三)首次登陆本系统的在园儿童
1.填写用户名:深圳户籍和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填写身份证号码(18位),港、澳、台籍及境外身份在园儿童填写通行证或护照号码。请注意字母大小写。
如发现用户名设置与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不符,请联系儿童所在幼儿园,重新设置用户名。
2.填写登录密码:系统默认的登录密码是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括字母和括号)。
3.输入验证码:输入四位验证码(字母大小写不限)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填报页面。
4.修改密码
第一次登录后须修改登录密码(6-12位数字或字母组合),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如果连续5次输入错误的用户名或密码,系统将自动锁定30分钟。如果忘记新密码,请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号码的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手机获得[动态密码]。
如果家长或监护人手机号码变换、遗失或未在本系统登记,可拨打热线电话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需核对身份信息,帮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5.填报信息:信息采集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确无相关信息,可填写“无”。填报步骤如下:
(1)儿童基本信息
①所在幼儿园名称:系统默认项,不需填写。
②入园日期:请正确填写。
③儿童证件号码:请正确填写,注意字母大小写和括号等。
④出生日期:持有身份证的儿童出生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持有其他身份证件的在园儿童需填写出生日期。
⑤班级: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班级名称,如实际班级名称与下拉列表中不同,请与幼儿园负责人联系,填写正确班级名称。如: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和大大班。
⑥家长手机号:此处填写的手机号将与本系统登录密码绑定,用于找回密码,信息重要,请正确填写家长或监护人常用的手机号。
⑦户籍属性:深圳户籍请选择“深户”,大陆地区非深户籍请选择“非深户”,台湾、港澳及境外身份请选择相应项。
⑧居住证号码: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办理“深圳市居住证”,请选择“是”或“否”办理了居住证,并确认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公安部门将通过儿童的身份证号码核验居住证信息。(注:此信息重要,请认真选择。如果选择“否”将不能申请健康成长补贴,如果居住证已过有效期,将不能通过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资格核验)。
(2)监护人信息
请填写监护人与在园儿童的关系,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系统设有两个监护人信息,如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请填写“无”。
(3)监护人就业信息
有[缴纳社保]和[开办工商企业]两个选项,选其一填写。
①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卡的,请选择[缴纳社保],请填写与监护人姓名一致的本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卡电脑号,如只有一个监护人缴纳社保,则另一监护人社保卡电脑号填“无”。
②监护人持有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选择[开办工商企业],请填写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中的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合伙人或股东姓名、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等。
③监护人不是儿童父母的,须向幼儿园提供法定监护人合法转移证明。填写现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社保]或[开办工商企业]等相关信息。
(4)住房信息
有[自有房]、[租房]和[其他] 三个选项,选其一填写。
①
选择[自有房]:产权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请填写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号、产权人姓名、房产地址等,其中房产证号请填写数字。
②选择[租房]:承租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请填写租赁合同号、备案租赁所、出租人、承租人、合同有效期、租房地址等。租赁合同号请填写备案号,如“龙***(备)、福***(备)、南***(备)”。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
③选择[其它]。包括集资房、祖辈房、自建房、军产房、集体宿舍房、政府租赁房等,需填写住房详细地址。需参照所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通过幼儿园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居住情况纸质证明材料,以备核验。如无居住情况纸质证明材料,将不能通过补贴申请资格核验。
(5)计划生育信息
①填写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情况,请选填〔是〕或〔否〕到社区工作站录入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
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的监护人,需于2014年 10月24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并在本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②深圳户籍、港澳及台湾籍的在园儿童,不需填写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6)银行账户信息
请在儿童基本信息栏下填写儿童监护人的银行账户信息,须为本市开户银行名称及账户信息。。
6. 保存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复查无误后,请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进行保存。
7.申请补贴:本市户籍在园儿童、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以及台湾籍在园儿童,点击[申请补贴]按钮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信息。
未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其他各类非深户籍以及3周岁以下在园儿童,不用点击[申请补贴]按钮。
提交后确需修改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儿童所在幼儿园进行更正。
登录后按有关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步骤如下:
(1)儿童基本信息
①所在幼儿园名称:系统默认项,不需填写。
②入园日期:请填写准确入园时间。
③儿童证件号:请正确填写,注意字母大小写、括号等。
④出生日期:持有身份证的在园儿童的出生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再填写;持有其他类型证件的在园儿童需填写出生日期。
⑤班级: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班级名称,如实际班级名称与下拉列表中不同,请与幼儿园负责人联系,填写正确班级名称。如: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和大大班。
⑥家长手机号:此处填写的手机号将与本系统登录密码绑定,用于找回密码,信息重要,请填写家长或监护人常用的手机号。
⑦户籍属性: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选择“深户”,大陆非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选择“非深户”,台湾、港澳及境外儿童请选择相应选项。
⑧居住证号:大陆非深圳户籍和港澳、境外在园儿童需选择“是”或“否”持有居住证,并请确认居住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公安部门将通过比对证件号码核验居住证信息。(注:此信息重要,请认真选择。如果选择“否”或居住证已过有效期,将不能通过健康成长补贴申报资格核验)。
(2)监护人信息
有监护人一和监护人二两个选项,请填写监护人与在园儿童的关系,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如只有一个监护人,则监护人(二)相关信息应填“无”。
(3)监护人就业信息
有[缴纳社保]和[开办工商企业]两个选项,二者选一即可。
①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卡的,请选择[缴纳社保],必须填写与监护人姓名一致的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卡电脑号,如只有一个监护人缴纳社保,则另一监护人社保卡电脑号填“无”。(注:监护人社保卡当前应处于激活缴交状态)
②监护人持有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选择[开办工商企业],请填写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中的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合伙人或股东姓名、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等。
③监护人非在园儿童父母的,须向幼儿园提供法定监护人合法转移证明。填写现监护人在本市[缴纳社保]或[开办工商企业]等相关信息。
(4)住房信息
[自有房商品房]、[租房]和[其他]三个选项中选其一。
①
选择[自有房商品房]的:产权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一或监护人二。请填写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号、产权人姓名、房产地址等,其中房产证号请直接填数字。
②选择[租房]的:请填写租赁合同号、备案租赁所、出租人、承租人、合同有效期、租房地址等。租赁合同号请填写备案号,如“龙***(备)、福***(备)、南***(备)”。承租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一或监护人二。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应至2014年12月31日前。
③选择[其它]的,[其它]包括集资房、祖辈房、自建房、军产房、集体宿舍房、政府租赁房等,需填写详细地址。
注:选择[其它]的在园儿童,需参照所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规定,通过幼儿园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居住情况纸质证明材料,以备查验。如无居住情况纸质证明材料,将不能通过健康成长补贴申报资格核验。
(5)计划生育信息
①填写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情况,请选填〔是〕或〔否〕已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根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市教育局关于共同做好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深卫人发[2013]32号)的要求,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的在园儿童,请于 10月25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并在本系统完成填报。
另,已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2014年12月底前证明在有效期内的,视为已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②深圳户籍的在园儿童,不需填写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儿童参照。
(6)银行账户信息
本学年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健康补贴。请在儿童基本信息栏下填写该儿童监护人所持有的本市银行卡账户信息及开户银行名称。(注:此信息重要,请仔细核对)。
6. 保存信息
(1)填写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及时保存。
(2)保存后发现信息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修改;保存后退出系统,可以重新登录系统作相应的修改,再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
(3)如因年龄等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园儿童,信息填报完成后请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家长所填的信息将作为在园儿童学籍档案予以保存。不需点击[申请补贴]按钮。
7.申报补贴
(1)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需要申请补贴的,请点击[申请补贴]按钮提交申请,提交后家长将不能修改。
(2)提交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儿童所在幼儿园进行更正。
第四步:
确认补贴申报信息
(一)在园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提交补贴申请后,幼儿园将会统一为每一位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打印《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表》,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如家长或监护人发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幼儿园可点击[初审不通过]按钮,退回给家长重新填报。
(二)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幼儿园对家长或监护人所填信息进行初审。将全园初审通过的儿童申报信息统一提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有关信息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市社工委“织网工程”系统统一核验。
[其它]类住房信息纸质证明材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
第五步:
查看核验结果
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公布的核验结果中查看信息核验结果,也可用儿童账号登录本系统,在[核验结果]栏目中查看相关部门协同核验的结果和原因。
重新申请
本学年将为信息填写有误和未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提供一次重新申请的机会,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按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申请。重新申请的截止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一)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及时查看核验结果,了解未通过资格核验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补办相关材料。
(二)已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在园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登录本系统填写更改后的相关信息。如,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请在住房信息栏目填写租赁合同相关信息。
(三)有关信息修改完毕并保存,复查无误后,请点击[申请补贴]按钮提交补贴申请。
(四)需重新核验纸质证明材料的,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幼儿园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
补帖发放
从本学年开始,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缴交的部分保教费;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到保教费或体检费退款后,请在儿童所在幼儿园的《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
查看补贴领取记录
每个在园儿童最多能申领3次补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看申领记录。
2014-2015学年补贴申请对象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在园儿童。年龄不足的可于下一学年申请。
在园儿童转园问题
在园儿童在本市内转园的,其学籍及补贴申领信息的转移步骤如下:
(一)转出: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书面提出申请,幼儿园管理员登录本系统,点击[在园儿童转出]按钮,该儿童的学籍及补贴申报领取信息即从该园转出,存入本系统后台。
(二)转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幼儿园书面提出申请,幼儿园管理人员登录本系统,点击[在园儿童转入]按钮,输入儿童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再点击儿童姓名前的空格,该儿童学籍及补贴申报领取信息即转入新园。
(三)转园儿童领取补贴:申请补贴后转入本市其他幼儿园的儿童,继续在原申请幼儿园领取补贴。申请后在补贴发放前转出本市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能领取补贴,具体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酌情处理。
其他
在园儿童父母为本市非深户籍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官,并持有政府部门或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由幼儿园提交区教育行政部门核验,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在园儿童怎么领取补贴?
通过申报资格核验的儿童家长根据所在幼儿园的通知,在本系统提交的银行账户内查询补贴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需到所在幼儿园办理补贴签领手续,在《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发现补贴未到账的,儿童家长应及时向所在幼儿园反映,所在幼儿园应协助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问题,保证补贴顺利发放。
查看补贴领取记录
儿童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本系统查看补贴领用记录,每个在园儿童最多能享受3次补贴。
2014-2015学年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年龄的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在园儿童。年龄不足的在园儿童可于下一学年申报。
咨询电话
单 位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服务热线 |
福田区教育局 | 23803659 | 0755-33018116 |
罗湖区教育局 | 25666327 |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5 |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56720 |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6969 |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23416253 |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89932380 |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 23336235 | |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 28333606 | |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 82105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