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方案、申请指南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3-4-14 作者:深圳学校网
通过《关于做好我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工作的通知》(深教〔2013〕158号)得知,深圳市2013年4月16日起,深圳市幼儿园将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在园儿童家长进行2012-2013学年健康成长补贴的申报工作。预计2013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将可领取到补贴经费。
为方便在园儿童家长,市教育局专门为在园儿童家长统一印制了《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指引》,将通过幼儿园发放给在园儿童家长参考使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设立了咨询专线或在网站开设专栏,将结合市教育局编写的《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报工作问答》对幼儿园及家长进行宣传和解答。家长可及时登陆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了解补贴申报的相关事宜。幼儿园也将按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要求,向本园儿童家长讲解申报程序和信息填报方式。
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申请对象是:
1. 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幼儿园就读的深圳户籍;
2. 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政策的非深圳户籍3-6岁儿童。
本次补贴实行网上申报,经相关部门核验具有补贴享领资格的在园儿童可获得每生每年1500元的补贴,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
在园儿童家长可登陆深圳市在园儿童数据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ertong.sz.edu.cn/cics/login.jsp),进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户籍类别不同需提供下列信息:
一是深圳户籍的儿童需提供儿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二是非深圳户籍儿童需提供下列信息:
1.儿童及其监护人在本市的居住证号码,监护人与儿童关系、联系电话等信息;
2.儿童监护人在本市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号或购房合同备案号;儿童监护人在本市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中租赁合同号码;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需提供相关信息及家庭现住址。
3.本市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出具的监护人社会保险卡电脑号,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监护人开办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信息;
4.儿童父母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符合深府〔2005〕125号规定的计划生育证明号码。
幼儿园将本园儿童家长提交的信息核对初审后,及时提交给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从家长所填报的信息中选取身份证、居住证、住房、社保、计划生育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保、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划生育等相关部门进行核验,儿童家长要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整。相关部门出具的核验结果,将由幼儿园向家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