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资料核对、义务教育证书印制、征订工作

来源:龙华教育局 日期:2013-4-12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龙华新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义务教育证书印制、征订工作,保证学生的基本信息完整、准确,按时按量发放义务教育证书,要求各初中学校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深圳市龙华新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核对证书资料

核对时间安排及内容见附件1

二、深圳市龙华新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拍摄证书照片

(一)各学校于4月底前完成毕业证照片的拍摄工作。

(二)照片拍摄标准按《关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照片采集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拍摄。

三、深圳市龙华新区2013年初中毕业生证书资料上传及制作时间安排

(一)各学校于5月10日前完成照片上传工作,基础教育科核对各校人数,检查各学校填写资料情况。

(二)5月30日前制作完毕学生义务教育证书,6月10-20日发放义务教育证书。

(三)如果证书资料逾期未更改,不予补做,请各学校认真核对。如出现资料错误,由各学校承担责任。

四、《九年义务教育证》缴费

(一) 根据“一费制”的有关要求,证书费用已包括在“一费制”内,学校从办公经费中支出,不得向学生收取。按照2010年核准的《九年义务教育证书》订价为:3.00元/本(含发票税费)。

(二)请各学校在5月10日前将证书工本费以转帐的方式直接交印刷单位,汇款时一定要注明汇款单位名称。汇款金额=毕业生名册人数×3(元),汇款时务必保留好汇款回执,毕业生名册上报时将汇款回执一起上报。汇款信息如下:

承印公司:南方教育软件基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科技园支行

户名:南方教育软件基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账号:443066364018160071108

(三)证书和发票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1.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表

2.关于采集龙华新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照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