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2017年秋季公办中小学学校新生入学相关事宜通知

来源:深圳龙华教育 日期:2016-4-11 作者:深圳学校网

各公、民办中小学,各幼儿园:

  随着义务教育免费、幼儿成长补贴及异地中高考改革等政策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让广大家长知晓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顺利申请学位,各学校、幼儿园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时间段内择时召开小学五年级、幼儿中班学生家长会,做好2016年的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同时提示2017年秋季招生相关变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龙华新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手册》解读入学所需资料,解析各项材料时间大致节点,让小学五年级、幼儿中班学生家长知晓相关政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提醒家长,2017年的招生政策可能在2016年的基础之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以届时的招生政策公布为准。

二、学校须向家长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事项,要求家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7年龙华新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则需提交2016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双免资格审核能顺利通过)。自购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暂不受限,但有关购房手续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办好。

2.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各学校、幼儿园提醒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龙华新区学位房锁定情况,查询方法如下:访问“深圳市龙华新区基础教育网站” http://lhjcjy.sz.edu.cn/,找到“家长服务通道”的“学位房查询”链接,点击“学位房查询”链接到学位房查询界面,先选择自己需要报名的学校,然后输入25位房屋编码(不知道房屋编码的可根据搜索条件下方提示信息访问“深圳市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查询房屋编码或到各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查询)或输入准确房屋地址,点击“查询”,查看学位房是否被占用。

2017年学位申请前各学校学位房查询情况为2016年学区范围,系统内新调整学区范围以报名时段为准。如系统内学区房地址与学区划分学校相冲突,则以2017年学区范围划分为准。

3.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

2017年秋季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4.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住房材料属集体宿舍类别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合同;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

上述4种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5. 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计生调整

按照新的计生政策,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计生审核将以家庭为单位,即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将不再积分;有政策外生育的需要处理完毕,否则家庭中所有子女申请学位时计生比对将不合格。

6.2017年秋季招生积分标准变动

(1)由于没有社保将不能办理居住证,没有居住证就不能申请公办学位,故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请有关家长提前做好购买社保准备。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2017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使用《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3)2017年,我区将参照深圳市统一积分标准,届时,商品房购房合同只能用来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特殊类房产(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申请学生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如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在积分入学时给予加分。

三、各学校、幼儿园在做2016年秋季小学六年级和幼儿大班转学插班工作接受家长咨询或收材料时,要告知家长本通知相关内容,让家长决定是否转学。

四、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解释清楚招生相关事宜,向家长下发《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告知书》,收回回执单,做好存档,保存2年以上备查。对于因故未能参加家长会的学生家长,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通知内容电话告知家长,同时,让学生带回告知书,并收回回执单。因学校幼儿园告知工作未落实到位,造成相关责任事故,使家长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责任由相关学校幼儿园承担。


龙华新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告知书

各位家长:

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让家长顺利申请公办学位,现将龙华新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做如下温馨提示,各家长要提前做好相关入学准备工作。

1.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7年龙华新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则需提交2016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双免资格审核能顺利通过)。自购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暂不受限,但有关购房手续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办好。

2. 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各学校、幼儿园提醒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龙华新区学位房锁定情况,查询方法如下:访问“深圳市龙华新区基础教育网站” http://lhjcjy.sz.edu.cn/,找到“家长服务通道”的“学位房查询”链接,点击“学位房查询”链接到学位房查询界面,先选择自己需要报名的学校,然后输入25位房屋编码(不知道房屋编码的可根据搜索条件下方提示信息访问“深圳市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查询房屋编码或到各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查询)或输入准确房屋地址,点击“查询”,查看学位房是否被占用。

2017年学位申请前各学校学位房查询情况为2016年学区范围,系统内新调整学区范围以报名时段为准。如系统内学区房地址与学区划分学校相冲突,则以2017年学区范围划分为准。

3.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

2017年秋季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4.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住房材料属集体宿舍类别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合同;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

上述4种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5. 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计生调整

按照新的计生政策,2017年秋季学位申请计生审核将以家庭为单位,即家庭子女有政策外生育的,该家庭中所有子女包括政策内子女申请入学时,计生将不再积分;有政策外生育的需要处理完毕,否则家庭中所有子女申请学位时计生比对将不合格。

6.2017年秋季招生积分标准变动

(1)由于没有社保将不能办理居住证,没有居住证就不能申请公办学位,故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请有关家长提前做好购买社保准备。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2017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使用《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3)2017年,我区将参照深圳市统一积分标准,届时,商品房购房合同只能用来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特殊类房产(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申请学生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如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在积分入学时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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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家长会回执

(此联幼儿园/学校留存备查)

幼儿园/学校:            班级:          幼儿/学生姓名: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印发的《龙华新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手册》及2017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提前告知的内容我已清楚阅知。

家长签名:          签名时间:2016年  月  日


龙华新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告知书回执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校长(园长):      日期: 

五年级在校人数/中班在园人数发放告知书份数收回家长确认回执份数
   
备注 

备注:请6月1前将此表盖章交至负责各片区招生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