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正式招生方案
来源: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3-3-17 作者:深圳学校网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报考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总计划为110人,含计算机应用技术B、数控技术和服装设计3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②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经中职所在学校初审后,原则上由中职所在学校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考生所在中职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⑥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4月5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2. 考试费用及收费方式
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1.笔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考试。
2.文化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及附加分,两者相加即为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文化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3.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各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及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文化成绩合格线。各专业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考试。
4.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安排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20日,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4月28日。考试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 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 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 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 技能考试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③分值设置: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5.考生总分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所有考生的总分依据文化成绩以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总分。
②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总分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附加分奖励
凡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奖项的考生,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
①中职阶段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可加20分;
②中职阶段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可加15分;
③中职阶段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可加10分;
④中职阶段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篮球、游泳、田径、足球(男)、击剑、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排球、乒乓球类体育特长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参加对应的体育专项测试获得不超过20分的附加分奖励: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②中学阶段在地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体育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考生经专项测试后,测试成绩96分—100分,奖励附加分20分;测试成绩91分—95分(含95分),奖励附加分15分;测试成绩86分—90分(含90分),奖励附加分10分;测试成绩85分,奖励附加分5分;测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奖励附加分。
以上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项附加分奖励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最多不超过20分。 符合附加分奖励条件的考生,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 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附加分奖励以及附加分奖励的分值。附加分奖励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 网公示。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及录取。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 奖、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③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原行政楼)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www.sz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szpt.edu.cn
备注:1、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单位颁发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需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数控技术和服装设专业色弱、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注:以上方案及招生专业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为准。
1.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报考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总计划为110人,含计算机应用技术B、数控技术和服装设计3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与中职就读专业属于同一专业大类,如专业大类不符,审核将不予通过。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技能证书要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面向中职毕业生)》。
自主招生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②新生录取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
③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注意部分专业的身体限制条件。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1. 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3年3月19日至4月5日登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获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号,并通过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手工制作填写无效)。报名材料经中职所在学校初审后,原则上由中职所在学校统一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报送。考生所在中职学校须认真核验本校所有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技能证书和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未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经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
②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③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
④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内容应包含:封面、证书等级、发证机构、成绩、照片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在同一页上,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⑥本人大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同底,每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报名号);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两项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
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好。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4月5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2. 考试费用及收费方式
报考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粤价函〔2010〕79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文件执行。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1.笔试资格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考试。
2.文化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及附加分,两者相加即为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文化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
3.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各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及文化成绩划定各专业文化成绩合格线。各专业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专业技能考试。
4.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安排
①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考试时间为4月20日,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4月28日。考试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② 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 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 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 技能考试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
③分值设置: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5.考生总分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①所有考生的总分依据文化成绩以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两者相加即为考生总分。
②拟录取名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总分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6.附加分奖励
凡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奖项的考生,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
①中职阶段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可加20分;
②中职阶段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可加15分;
③中职阶段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可加10分;
④中职阶段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篮球、游泳、田径、足球(男)、击剑、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排球、乒乓球类体育特长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参加对应的体育专项测试获得不超过20分的附加分奖励: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②中学阶段在地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体育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考生经专项测试后,测试成绩96分—100分,奖励附加分20分;测试成绩91分—95分(含95分),奖励附加分15分;测试成绩86分—90分(含90分),奖励附加分10分;测试成绩85分,奖励附加分5分;测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奖励附加分。
以上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项附加分奖励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最多不超过20分。 符合附加分奖励条件的考生,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 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附加分奖励以及附加分奖励的分值。附加分奖励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 网公示。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2.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及录取。
5.录取数据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并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新生待遇
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执行,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2. 奖、助学金制度: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②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75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③助学金: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困难补助,部分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013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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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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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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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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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考生自主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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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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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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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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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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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笔试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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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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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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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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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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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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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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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附加分奖励认定(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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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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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笔试成绩公布以及入围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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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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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
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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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场领取
|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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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考试
|
|
5月8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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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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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公布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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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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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结果
|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原行政楼)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731715;0755-26731216
学校网址:http://www.szp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szpt.edu.cn
深职院2013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技能证书一览表
(面向中职毕业生)
备注:1、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单位颁发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
2、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需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数控技术和服装设专业色弱、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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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
|
对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名称
|
计算机应用技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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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3
|
6000
|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
计算机调试工
计算机软件工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网络管理员
计算机网络操作员/网络操作员
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计算机操作员(全部模块)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因特网应用、图形图像处理、网页制作、局域网管理、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应用程序设计编制、多媒体软件制作、数据库应用模块)
|
数控技术
|
40
|
3
|
6000
|
数控程序员
加工中心操作工
数控机床维修工
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程序员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
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车床工/数控车工/车工
数控铣床操作工/数控铣床工/数控铣工/铣工
电火花操作工/电切削工(电火花机操作工)
线切割机床操作工/电切削工(线切割机操作工)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平台)
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服装设计
|
30
|
3
|
10000
|
服装设计定制工
服装缝纫工
服装裁剪工
服装制作工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服装)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服装CAD)
美术基础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注:以上方案及招生专业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