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应届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正式招生方案
来源: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日期:2013-3-17 作者:深圳学校网
2013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专业为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信息管理2个专业,招生计划共计30人。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注: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各专业中职阶段所对应专业与报考所需技能证书类别见下表:
四、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志愿。通过网上预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本人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生阅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准备报考所需材料、免冠彩色电子相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ddzs.sziit.com.cn),使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陆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名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三)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经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复印件);
5.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盖章证明)。
注: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通过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缴交报名费,学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发给考生。
五、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核办法
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一)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考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具体考试范围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 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 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分值设置: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70分、60分、7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三)学校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及综合文化成绩(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划定各专业综合文化成绩合格线。综合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专业的“综合文化成绩+附加分”,按照专业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专业技能考试名单予以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公示。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来我校时需携带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不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附加分+专 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 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中职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 中职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
3. 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一、二、三名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 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第四、五、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除 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加盖 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
八、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的违纪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自主招生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十、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已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将不再参加全省“3+证书”类考试和专科层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正常参加全省“3+证书”类考试。
(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执行。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照《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规定,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至深圳市的手续。
(五)最终解释权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十一、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的自主招生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邮政编码:518172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5-89226297 李丽霞
学校自主招生网址:http://ddzs.sziit.com.cn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专业为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信息管理2个专业,招生计划共计30人。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1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 |
15 |
3 |
6000 |
1200 |
2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15 |
3 |
6000 |
1200 |
合计 |
|
30 |
|
|
|
注: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各专业中职阶段所对应专业与报考所需技能证书类别见下表:
招生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证书要求即可) |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及等级要求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速录、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 |
计算机操作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网络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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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操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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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设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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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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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程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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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数据库操作员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网页制作员 |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图像制作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操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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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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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件设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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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制作员 |
|||
图形图像处理模块操作员 |
|||
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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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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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中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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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玩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工业设计、精密机械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材料工程技术 |
数控车床操作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数控车床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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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床操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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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铣床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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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中心操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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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含机修钳工、工具钳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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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数控车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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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工、数控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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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C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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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绘图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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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制造程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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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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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中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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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四、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志愿。通过网上预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本人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生阅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准备报考所需材料、免冠彩色电子相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ddzs.sziit.com.cn),使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陆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名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三)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经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复印件);
5.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盖章证明)。
注: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通过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缴交报名费,学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发给考生。
五、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核办法
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一)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考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具体考试范围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 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 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分值设置: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70分、60分、7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三)学校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及综合文化成绩(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划定各专业综合文化成绩合格线。综合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专业的“综合文化成绩+附加分”,按照专业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专业技能考试名单予以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公示。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来我校时需携带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不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附加分+专 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 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中职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 中职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
3. 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一、二、三名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 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第四、五、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除 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加盖 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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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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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并出示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学校发放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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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主招生网公布获得参加考试的正式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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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试;附加分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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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布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和附加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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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考核。考生递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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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主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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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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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9月 |
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
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告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
八、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的违纪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组织保障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教务处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自主招生职能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十、相关事宜
(一)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已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将不再参加全省“3+证书”类考试和专科层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正常参加全省“3+证书”类考试。
(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的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深价联字[2002]14号文及相应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执行。
(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照《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规定,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至深圳市的手续。
(五)最终解释权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十一、信息发布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的自主招生信息网。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咨询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传真:0755-89226363 邮政编码:518172
监督与申诉电话:0755-89226297 李丽霞
学校自主招生网址:http://ddzs.sziit.com.cn
注:本方案以广东省招生办最终审核通过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