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2014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学位申请时间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3-3-17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2013—2014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2013—2014学年度,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严格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服务意识,保证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各区统筹协调能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资格验核和学位安排工作。
(二)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三)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报名。各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推行网上招生报名制度。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五) 试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就读资格验核的基础上,各区教育部门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的 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或实施细则,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实行统一积分,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要增强 积分入学工作透明度,做到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
(六)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和编班行为。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和考试等方式择优招收新生和插班生。所招学生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宣传准备(2013年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 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 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市、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如下:
2. 网上预报名(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2013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17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26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9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检查核准(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6日)。
2013年6月16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2013年6月17日至23日)。
2013年6月17日至23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示。
一、招生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2013—2014学年度,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精神,严格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服务意识,保证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各区统筹协调能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深入分析研究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资格验核和学位安排工作。
(二)继续严格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规范招生程序,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按时申请学位,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就读信息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学校违规招生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没能及时申请学位的新生和插班生,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做好验证入学工作。
(三)公办学校统一实行网上招生报名。各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推行网上招生报名制度。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与免费资格验核工作。对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五) 试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就读资格验核的基础上,各区教育部门要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的 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或实施细则,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实行统一积分,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要增强 积分入学工作透明度,做到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
(六)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和编班行为。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和考试等方式择优招收新生和插班生。所招学生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宣传准备(2013年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 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 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市、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如下:
单 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网址 |
福田区教育局 |
82918379 |
http://www.szftedu.cn |
罗湖区教育局 |
25666324 |
http://www.luohuedu.net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
http://ytjjk.sz.edu.cn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0 |
http://jyk.nsjy.net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57162 |
http://www.baoan.net.cn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1962 |
http://lgjjk.sz.edu.cn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88211352 |
http://gmjjk.sz.edu.cn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85209407 84622734 |
http://psjyk.sz.edu.cn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
28010334 |
http://lhjcjy.sz.edu.cn |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
28333623 |
http://dpjyw.sz.edu.cn |
市教育局 |
82661331 |
http://www.szeb.edu.cn |
2. 网上预报名(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2013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17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26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9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检查核准(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6日)。
2013年6月16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2013年6月17日至23日)。
2013年6月17日至23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