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来源:南山教育 日期:2015-9-5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和《深圳市关于实施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的意见》的精神,在总结《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基础上,制订本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倡导“关爱、形象、文化、质量、法治” 五个工程的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坚持依法办园、特色发展,创新管理模式,初步构建了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民办园协同创新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位比较充足,基本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稳步提升。
与此同时,我区学前教育依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南山“特区+湾区+自贸区”三区叠加的区位新优势,学前教育还不能满足市民对优质学位的需求。二是目前财政投入尚不足以支撑和实现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部分优质幼儿园的普惠发展动力不足,普惠园认定标准有待完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公办幼儿园尚未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急需在体制和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部分民办园办学成本逐年增加,改造升级面临困难。四是教师待遇低,学历提升及专业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坚持公益普惠发展,优化各项惠民政策,提高政策调控引导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探索多元办学体制,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专业科学发展,加强师资培养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坚持规范优质发展,健全监管示范体系,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水平。到2017年,基本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南山特质的学前教育体系,力争成为深圳学前创新发展的窗口。
一是保障学前教育学位需求。三年新增幼儿园10-15所,新增学位3000个,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在南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幼儿部,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特殊儿童到普通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让适合接受教育的学前特殊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基本建成特殊儿童入园支持保障体系。
二是各类幼儿园布局和结构合理。逐步提高公办园、普惠园的比例和覆盖率,到2017年力争省市一级幼儿园和普惠园都达到60%以上,规范园100%;探索民办幼儿园的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开展非营利性幼儿园研究和试点工作。
三是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至2017年,全区幼儿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70%以上,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 100%,建设“南山幼教名师(专家)工作室”5-10个,评定“南山区优秀中青年幼儿教师”100-200人,使教师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配足配齐园医、财务、保育员、厨师、保安员等,并做到100%持证上岗;
四是不断促进幼儿园的内涵发展。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到2017年创建10-15所市级优质特色示范园,20-30所区级优质特色示范园;以项目为导向,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建立家园共育指导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家园共育指导服务对社区的覆盖面,力争到2017年,基本覆盖全区适龄儿童家庭。
三、重点实施项目
(一)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科学预测学位。教育局要协同发改、规划、住建、卫计、公安、民政等部门,依据南山城区的规划和发展,建立科学的学位预测机制。同时,要根据残联实名登记的适龄幼儿名单,对适合接受学前教育的特殊儿童摸清底数,提早谋划学位布局。
2.保障幼儿园规划建设。规划部门要根据居住人口和城市更新的实际,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积极落实幼儿园配套建设“三同步”原则。区规划、住建、教育、物业等部门要完善并落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对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
3.强化普惠园公共服务主体地位。制定《南山区普惠园发展计划》、《南山区普惠园积分制管理办法》,继续扩大普惠园数量,特别要提高普惠园中政府产权园所占的比例;结合普惠园的所处区域、办学等级、教职工待遇、家长教师满意度、收费标准等因素,优化普惠园经费补助机制,制定层级性、激励性经费补助政策,并建立健全普惠园申报、监管、考评及退出机制。
4.优化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政策。优化教师及幼儿园各类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机制,在现有从教津贴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南山实际,引入学历、职称、岗位、专业能力水平、满意度测评等指标,建立与教师专业化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梯度浮动机制,向普惠园教师、专任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倾斜,提高优秀幼儿教师的津贴标准。
5.优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调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发放范围,在原有健康成长补贴的基础上,重点面向普惠园在园儿童及中低收入家庭儿童。进一步完善补贴发放方式,优化补贴经费使用结构,提高补贴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效率。
(二)学前教育改革创新行动
6.加大公办园改革力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办园的办园理念、课程特色、人才资源等优势,积极探索公办园“以事定费”的改革,激发公办园的办园活力。研究新型公办园办园模式,鼓励并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公办园开办分园,输出管理,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7.倡导多元化办学,开展非营利性幼儿园试点。在办园体制上大胆探索,一是继续充分利用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聚集优势,联合举办幼儿园;二是鼓励街道、集体企业、公益团体等举办公益普惠幼儿园;三是探索制定非营利性幼儿园的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在条件成熟的社区,选定新建政府产权园开展非营利性幼儿园试点,探索实现对民办园的分类管理新途径。
8.以学区联盟管理和督导为抓手,打造优质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责任区内幼儿园开展办园行为、教育管理、课程、安全等各项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依据《南山区学前教育学区联盟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公民办优质园的引领作用,整合资源,示范联动,整体提升质量;创新教研机制,发挥区“1+5学前教研小组”作用,依托学区联盟牵头园教研团队,开展教研和课题研究等活动,提高教师科研素养和能力。
9.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资源,开展幼儿教育研究。幼儿园要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吸收各方面专业人士和家长等社会志愿者,发挥其专长,通过培训后,作为幼儿教师的
“助教”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主动参与早期教育科学指导项目的申报,保证全区每个街道都有1所以上的幼儿园成为早期教育指导工作示范点。
(三)学前教育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0.依法办园,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行依法办园,进一步规范办学及保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纠正和防止“小学化”和超规模招生倾向,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强化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防设施设备,完善园舍、校车、食堂及周边环境日常检查制度,落实对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不留安全隐患,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卫生保健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1.加强监管,防范财务风险。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上岗资格专项检查和培训,规范财务行为。指导各园严格执行《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南山区民办幼儿园资金三方共管办法》。
鼓励各园成立教师家长财务监督小组,对幼儿园的财务实施民主监督,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做到依法、公开、透明。区教育局每年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政府产权幼儿园和普惠园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12.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优化升级南山学前教育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研究制定《南山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指导标准》,认定一批信息化建设示范园;鼓励各幼儿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动平台,畅通与社会、家长沟通渠道,形成幼儿园内外协同的监督互赢模式。
(四)教师专业素养提升行动
13.落实专任教师学历提升项目。制定《南山区幼儿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教师通过各种方式参加学历进修,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并将幼儿教师的学历作为提高从教津贴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优化学前教育培训工作。成立南山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南山幼儿教师协会,对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制定《南山区学前教育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南山高等院校及高科技企业聚集的优势,依托各类优质幼教资源,通过招标购买培训课程,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电子档案,强化培训管理。
15.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根据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指导意见》,结合南山实际加强指导检查,建立分层次、分岗位的教职工薪酬体系,实现教师薪酬待遇逐年增长,切实落实政府产权园、普惠园教师工资和待遇“承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各类幼儿园应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6.关爱幼儿教师,实施健康工程。切实推进教师健康关爱工程,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指导及培训;健全幼儿园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体活动,建立民主、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设立专项经费,为在南山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
(五)学前教育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17.优化幼儿园课程管理和环境建设。优化南山幼教教研联盟制度。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0-3岁及幼小衔接工作的研究;加强课程体系建设,鼓励幼儿园因地制宜,研制特色课程,对值得推广的特色课程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开展幼儿园环境创设及教玩具科学配置工作专项研究,提升幼儿在园生活和学习环境,打造有品位、有气质幼儿园。
18.以教育科研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强化落实幼儿一日常规生活的设计、指导和评价,开展南山幼儿教师慕课活动,指导并资助幼儿园拍摄优秀课例,建立南山幼教资源库;鼓励并支持幼儿园和教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依托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南山幼教沙龙”“南山幼儿园园长论坛”,积极组织幼儿园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论坛,重视南山学前教育品牌推介。
19.开展幼儿教育国际化研究。支持成立南山幼儿教育国际化研究联盟,开展专项研究;加大与境外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互访交流的力度,支持优秀幼儿教师参加海外游学交流;鼓励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引进优秀外籍副园长、幼儿教师,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倡导主题探究、体验实践等学习方式,开展幼儿体质测评项目等;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引进国际课程和管理,满足家长对国际化幼儿教育的需求。
20.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依据教育行政、督导、教研和家长等方面观察数据及评价,探索建立《南山幼儿园质量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对办学条件、教师资质、学历职称、人员流动、工资待遇、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实行动态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评价幼儿园的质量水平。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区政府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联动解决学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其他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支持。鼓励发展学前教育行业自律组织,健全行业秩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参与幼儿园监督、管理和评价。高度重视二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制定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和教研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稳定队伍。
(二)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监管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增加的要求。财政投入要保障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建设需要,保障学前教育教科研、师资培训及安全管理经费,重点保障并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设立特殊儿童教育专项经费,提高学前教育阶段孤残儿童保教费资助标准,对接收特殊儿童的普通幼儿园给予经费补贴。
(三)健全保障机制。重视做好依法依规办学,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落实举办者、法人、园长等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制度,以法治建设推动优质办学,形成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的运行保障机制,保障举办者、受教育者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二期行动计划,结合南山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二期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