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招收中小学公办学校插班生时间及流程
来源:深圳坪山教育 日期:2015-7-1 作者:深圳学校网
2015年秋季坪山新区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及方法
(一)居住地为各相关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同一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从高分往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二、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A.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B.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C.转学申请表 (确认录取后递交)。
(二)非深户籍儿童
A.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B.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C.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D.计生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请以计生部门建议为准)。
E.转学申请表 (确认录取后递交)。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我区社会建设局统侨科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该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四)港澳户籍及外国籍适龄儿童
按照有关规定,港澳户籍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民办学校就读。
三、学位申办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2日至7月10日
2.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psjyk.sz.edu.cn)预报名;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转学插班”,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插班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
1.时间:7月11日至7月12日
2.交申请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插班生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受理: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三)审核:
1.时间: 7月15日至7月31日
2.部门: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四)申请复核:
1.时间:8月3日至8月10日
2.家长根据审核结果,到职能部门办理复核,并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五)结果:
1.时间:8月24日至8月28日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申请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回原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
3.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四、具体材料及录取办法
采取同一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在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积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具体办法,参照《2015年坪山新区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执行。
五、其他
《插班生办理一览表》(第六条)上未列出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插班生业务;若家长有转学插班需求,可选择就近的民办学校就读。
六、招生片区及联系电话
(一)居住地为各相关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同一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从高分往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二、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A.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B.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C.转学申请表 (确认录取后递交)。
(二)非深户籍儿童
A.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B.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C.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D.计生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请以计生部门建议为准)。
E.转学申请表 (确认录取后递交)。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我区社会建设局统侨科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该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四)港澳户籍及外国籍适龄儿童
按照有关规定,港澳户籍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民办学校就读。
三、学位申办流程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2日至7月10日
2.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登录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psjyk.sz.edu.cn)预报名;
3.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通道”栏目中点击“转学插班”,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插班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
1.时间:7月11日至7月12日
2.交申请学校的资料:《坪山新区2015年秋季插班生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A4复印件;
3.受理: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三)审核:
1.时间: 7月15日至7月31日
2.部门: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计生、房产、租赁、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进行审核。
(四)申请复核:
1.时间:8月3日至8月10日
2.家长根据审核结果,到职能部门办理复核,并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五)结果:
1.时间:8月24日至8月28日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申请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回原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
3.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
四、具体材料及录取办法
采取同一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在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积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具体办法,参照《2015年坪山新区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执行。
五、其他
《插班生办理一览表》(第六条)上未列出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插班生业务;若家长有转学插班需求,可选择就近的民办学校就读。
六、招生片区及联系电话
2015年秋季坪山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插班生学位情况一览表 | |||||||||
序 | 学校名称 | 招生范围(社区) | 小二 | 小三 | 小四 | 小五 | 初二 | 咨询电话 |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
1 | 光祖中学 | 坑梓街道厦深铁路以北片区(其中老坑厦深铁路以北片区2016年之前与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共享) | 2 | 89459166 | |||||
2 | 坪山中学 | 坪山、和平、坪环比亚迪路以北片区、江岭、沙坣、田心(2016年之前与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共享)、田头(2016年之前与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共享)、石井、金龟、坪山围、洋母帐(2016年之前与中山中学共享) | 1 | 28821992 | |||||
3 | 中山小学 | 坪环比亚迪路以南片区、洋母帐村、马峦 | 45 | 45 | 45 | 45 | 84608634 13302928992 | ||
4 | 坪山第二小学 | 沙坣、田心、田头、石井、金龟 | 2 | 2 | |||||
5 | 汤坑小学 | 汤坑、沙湖 | 2 | 3 | 84536329 | ||||
6 | 碧岭小学 | 碧岭 | 13 | 84629962 | |||||
7 | 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 | 竹坑、厦深铁路以南片区及南布(2016年之前与坪山实验学校共享)、大工业区(2016年之前与坪山实验学校共享)、老坑厦深铁路以北片区(2016年之前与坑梓中心小学共享) | 5 | 89372526 | |||||
8 | 坑梓中心小学 | 坑梓、秀新、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2016年之前与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共享) | 2 | 2 | 2 | 2 | 89458518 | ||
9 | 金田小学 | 沙田社区厦深铁路以北、金沙社区厦深铁路以北。 | 10 | 6 | 3 | 4 | 84128159 | ||
10 | 龙田小学 | 龙田 | 7 | 15 | 14 | 84119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