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小学入学问题解答

来源:深圳坪山教育 日期:2015-3-27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坪山新区2015年招生问答

一、关于招生系统平台填报常见问题的解答

1. 我在申报的时候把小孩子的名字写错了,是否可以修改?

答:申报系统内不可更改的部分为姓名(繁简体必须与身份证相同)、户籍、身份证号码三项,如果填写错误不能自行修改,只能与所填写的第一志愿的学校沟通,学校管理员删除报名后,再自行在网上重新填报。

2. 如果我前几年一直有买工伤,但中间有段时间停了,近一年又买了,那前几年的工伤能不能累计加在近一年里呢?

答:只需要在社保栏按照社保清单正确填写社保信息(含工伤保险累计时长)即可。

3. 我在填报的时候住址上没有写清楚多少号可以吗?

答:填报的住房地址必须与住房材料完全相符,一个字一个符号都不能错,大小写一致。

4. 租赁合同的租赁证号和合同号如何区分?

答:租赁证号位于证件的右上角用红色字样显示,格式为“NO.XXXX”字样;租赁合同号码格式为“坪ZXXXX(备)”。

5. 我有很多分租赁合同,我在网上填报的时候怎么写日期呢?

答:如果有多份租赁合同的,并且每个合同之间的时间间隔都不超过3个月且均在同一个学校招生片区的,除备案登记日期填最早的,其他信息全部都按最新的填写。

6. 我是新买的房子,有购房合同,也有入伙通知书,我的登记日期的时候怎么填?如果是房产证,那么填写发证日期还是合同日期 ?

答:如果是用购房合同与入伙通知书申请学位的,登记日期填写入伙通知书的日期(未入伙的房子无法申请学位)。房产证的日期填写钢印所盖的发证日期。

7. 如果我是住在集体宿舍的,“出示证明的单位名称”如何填写?

答:出示证明的单位填写所在地居委会(要求见招生指南“住房资料”的第三点“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项”)

8. 我有两个孩子,大孩子属于政策内,小孩子属于政策外,那么我的计生情况怎么填写?

答:计生情况是按照该夫妻的整体计生情况来填写,若家长无法确定具体计生情况,可到计生部门咨询。

9. 有房产证的自建房,该如何填写?

答:有房产证的自建房在填写住房材料的时,选择“商品房屋”选项,按照商品房对待。

10.如果是老房产证,上面很多个字第号我该填写哪个?上面的地址和签章落款都发生很大变化(如“宝安县XXXX”)我是填写现在的还是按照房产证上面的填写?

答:如果是没有钢印的老房产证,在填写房产证号的时填写“粤房字第XXX号”,其他信息按照房产证内容填写。

11.购房合同上面的房屋地址如何填写?

答:购房合同上面的房屋地址(房地产项目名称)与房产证的“房地产名称”对应填写即可,例:房地产项目名称:XXX花园XXX栋XX号XXX 。

二、关于招生指南中常见问题的解答

1.我的社保从07年开始一直买到现在,但是就在09年的时候因为换厂了,就停交了3个月,现在都是正常交社保的,那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申报实验学校吗?被录取的机会大吗?

答:我们招生指引注明只要社保工伤保险连续购买满一年以上即可申请公办学位,新区从2013年开始实行积分入学制度,只要分数够均能被意愿学校录取。

2.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在08年租的,但是一直没办租赁合同,就去年为了小孩上学,才开始办租赁合同,那我这样能申请坪山中心小学吗?

答:只要住房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范围内,家长即可申请该学校学位;现在全部都采用积分入学制度,租赁时长越长,积分越高,成功申请的几率也越高。

3.我小孩一直在惠州读书,现在读六年级,我们都是惠州户口,但是现在搬到坑梓来住了,能申请光祖中学初一年级吗?

答:深圳的初一招生对象明确指出,招收符合“1+5”的在深毕业的小六毕业生及深圳户籍学生。

4.为什么购房合同不能作为有效的住房材料,而必须要购房合同与入伙通知书一起提交才能作为有效的住房材料啊?

答:因为现在新区商品房陆陆续续起步,很多房子还没封顶,甚至刚打地基就开盘了,而这些房子均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不能住人的,所以为了更好的将教育资源均衡化,把资源给最需要的人,所以招生录取过程中规定, 必须提供购房合同与入伙通知书.因为只有业主收到入伙通知书了,才能证明该房屋短时间内可以入住.

5.在深圳其他区办理的居住证、社保、营业执照、计生证,可以申请坪山的学位吗?

答:在深圳办理的居住证、社保、营业执照、计生证,是全市通用的,可以用来申请坪山新区的公办学位。

6.深圳每个区的学位申请时间都不一样,一个学生可以申请多个区的公办学位吗?

答: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的学位,所以无法在其他区再次申请的。

7.如果父母双亡,小孩由亲戚照顾,该怎样提供学位申请材料?

答:只要亲戚到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开具获得该小孩的法定监护权的相关证明,即可由该亲戚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为其办理入学材料。


8.买的房子在2012年曾经租给他人成功申请过学位,现在我还能用该房屋给自己的小孩申请学位吗?   

答:新区从2013年开始实行学位房限制措施,自2013年起,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位。(注:2012年及之前被他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不锁定,今年仍可继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