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向全球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3-25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政府发出公告,全球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国籍或注册地不限。征集期间,普通市民也可通过官网和官方微博“SZLOGO全球征集”(新浪微博)参与相关活动,“给力”深圳城标的征集和诞生。

  征集4月30日截止

  征集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30日,并且只接受特快专递和当面递交两种方式,应征作品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当日邮戳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即日起,应征者可登陆深圳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或深圳城市标志全球征集官方网站(szlogo.sznews.com)查看《深圳城市形象标识全球征集规则公告》,下载报名表、承诺书等附件参与活动。

  有望6-7月推出深圳城标

  为保证整个评审活动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这次城标征集将邀请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家,组成“国际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参照相关国际惯例和国际评审规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而参与征集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都不能参加城标征集活动。  

  记者了解到,整个评审流程将分成资格审查、入围初评、专家复评、公众投票、专家咨询及城标审定6个环节,有专家评审,有公众参与,确保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权威性和开放性。

  主办方将为优秀应征作品授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入围120件作品,将被编辑成纪念画册,内含入围应征者(个人或机构)信息,赠予入围者;进入复评的10件候选作品,每件奖励2万元人民币;最终确定为深圳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0万元。  

  据透露,深圳城标有望在6-7月推出。

  将完善城标应用规范

  城市标识推出后将如何使用?对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深圳城标征集评审组组长薛峰表示,深圳城市标识推出后,将在深圳标志性建筑、公共设施、特色区块等开展城标应用示范,并进一步带动城标在重大活动、公共建筑、城市窗口、特色区块、公共设施、城市宣传、公务系统、荣誉信用、行业企业等多领域的推广应用。

  “我们还将完善城标的应用管理规范,立足城市中长期战略目标,保障深圳城市品牌形象的有效传播。”薛峰说。

  征集要求

  城标征集评审组副组长孙振华昨天向媒体介绍,征集要求如下:

  1、应征作品充分体现深圳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人文精神。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