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深圳市10所幼儿园开展省、市一级复评工作通知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4-11-8 作者:深圳学校网
关于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村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开展省、市一级复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
根据省督导室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村幼儿园等1所省一级和深圳市福田区金色家园幼儿园等9所市一级幼儿园进行复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织与日程安排
本次复评工作由市督导室统筹组织,由市督学组成评估组对达到复评年限的省、市一级幼儿园进行复评,组织分工如下:
序 号 | 幼儿园名称 (与公章一致) | 复评 等级 | 复评人员 |
1.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村幼儿园 | 省一级 | 组 长:钟进兴 张 静(甘 露) 张素梅(彭衍淇) 龚 晖(黄雪琴) 汪婷婷(许 露) 祝万君(任路忠) 张瑞波 |
2.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特蕾新海湾幼儿园 | 市一级 | |
3. | 深圳市福田区金色家园幼儿园 | 市一级 | 组 长:吴 巍 何 波(龙 菊) 李震君、张瑞华 李贤芬、万丽珊 蒋 维(张浪月) |
4. | 深圳市罗湖区鹏兴第二幼儿园 | 市一级 | |
5.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幼儿园 | 市一级 | 组 长:王艾燕 马晓梅、王佳斌 刘丽英(刘 丽) 王 艺、高武红 卜亚玮 |
6. |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中心幼儿园 | 市一级 | |
7. |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爱丁堡幼儿园 | 市一级 | 组 长:许明霞 林惠玲(高丽霞) 马 岚、龚建华 邓 婕、朱惠珍 郭 琼 |
8.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幼儿园 | 市一级 | |
9.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云彩幼儿园 | 市一级 | 组 长:张克亮 刘 凌、陈 菱 眭 芳、许 敏 谢 娜、孙晓勉 |
10.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特蕾新理想幼儿园 | 市一级 |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复评分为复评和回访两个环节,其中复评为1天时间。对于整体条件较好、办园水平有明显提升的幼儿园,可不进行回访,当天出具复评意见。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特别是必达指标不达标、必须进行整改的幼儿园,评估组应和幼儿园协商确定在本学期或者下学期整改完成进行回访后出具复评意见。
2.对于不需要回访和本学期内可以完成整改工作的幼儿园,复评工作应于寒假之前结束(具体日期可由专访组与幼儿园协商确定)。本次复评不再提交评估报告,各组长应在所有程序结束当天填好《深圳市等级幼儿园复评情况反馈表》交幼儿园,完成3天内填好《省(市)一级幼儿园复评审核表》交市督导室。对于需要回访的幼儿园,评估组应在复评环节结束3天内将反馈表报市督导室备案。
3.每所幼儿园复评时间均为一天,依据为2008年发布《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复评程序包括园长汇报自评情况(20分钟以内)、随堂听课(每人1-2节)、查阅复评档案资料、个别访谈(幼儿园领导、中层干部、教师)、实地考察、复评组汇总信息经讨论形成复评意见、复评意见上报等环节。回访时间和程序由各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复评人员要做到依法督导,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教育督导的良好形象。
5.复评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复评组开展工作,接待从简,不安排任何与复评无关的活动,不赠送礼品。
6.复评组人员评审费由被复评单位严格按照粤教评[2005]17号文的要求执行。
附件:1.复评环节工作程序
2.深圳市等级幼儿园复评情况反馈表
3.深圳市省一级幼儿园复评情况审核表
4.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复评情况审核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10月24日
(联系人:王佳斌,电话:82105676,传真:82001481;E-mail: szdds20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