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长期从教津贴申报指南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4-10-10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2014-2015学年幼儿园教职工从业信息采集及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审核操作指引


一、进入相关网站

登录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点击“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行政部门                        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http://www.szxqjy.cn

深圳市教育局:http://www.szeb.edu. cn

福田区教育局:http://www.szftedu.cn

罗湖区教育局:http://www.luohuedu.net

南山区教育局:http:// www.nsjy.com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http://xqb.nsjy.com

盐田区教育局:http://ytjjk.sz.edu.cn

http://www.szyt.edu.cn/HtmlWeb/440308/1201/index.html

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edu.cn

龙岗区教育局:http://www.szlg.edu.cn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www.szgm.edu.cn/edu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psjyk.sz.edu.cn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lhjcjy.sz.edu.cn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dpjyw.sz.edu.cn

或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进入 “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二、登录系统

(一)填写用户名:深圳户籍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填报人填写身份证号码(18位),港、澳、台籍及境外身份的填报人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二)填写登录密码:系统设置的初始登录密码是身份证、通行证和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含字母和括号)。

(三)输入验证码:输入四位验证码(字母大小写不限)后,点击[登录]按钮。

四、修改密码

第一次登陆后须修改登录密码(6-12位数字或字母组合),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如果忘记新密码,可在登录时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本人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获得[动态密码]后登陆。

如果本人手机号码变换、遗失或未在本系统登记,可拨打热线电话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后,将协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五、填报信息

信息填报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填报人确无该项目相关信息的,可填写“无”。填写步骤如下:

(一)基础信息

1.填写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号码登录的,出生日期已自动生成,不需填写;以通行证或护照号码登录的,需填写出生日期。

2. 填写户籍信息:深圳户籍的,请选择“深户”,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的请选择“非深户”,台湾、港澳及境外的请如实选择。

3. 填写编制情况:公办幼儿园填报人选填。

4.上传照片:所有填报人须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上传照片〕,按照系统提示的规格要求上传本人近照(注:此信息重要,请所有填报人务必完成)。

(二)从业信息

1. 填写月工资标准:为填报人月应发工资标准,请根据幼儿园工资表中本人当月应发工资标准,在选项框下拉列表内对应选择。

2. 填写工作岗位:为填报人当前工作岗位,请根据幼儿园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在该选项框下拉列表内选择(注:如果选择“其他”,将无法申报长期从教津贴)。

3. 填写行政职务:指填报人在现任职幼儿园担任的行政职务,请在选项框下拉列表内对应选择。选择“园长”职务的,需填写园长任职资格证书号码;没有担任行政职务的可选择“无”。

4.填写从业资格证书: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培训证书)均需填写证书名称、编号、发证单位和发证日期,无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培训证)的,可填写“无”。

(三)从业相关信息

1.填写工作经历:点击“新增”按钮,从最初经历开始连续填写,填写一个阶段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下一个阶段,直到当前。

2.填写缴交社保信息:点击“新增”按钮,与同期工作经历对应填写。请如实填写,并准备各时期社保缴交清单纸质件。社保缴交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连续计算周期,其中7、8月因故未缴交社保,不影响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特殊情况可延至9月底,但需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注:此信息重要,请务必如实填写)。

3.填写受教育情况:点击“新增”按钮,从高中教育开始填写,填写一个阶段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填写下一个阶段,直到结束。

4.填写获奖情况: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填写一项后点击〔保存〕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继续填写,直到结束。(注:只填写区级及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5.填写培训情况:点击“新增”按钮,逐项填写,填写一项后点击〔保存〕进行保存,再点击“新增”按钮,继续填写,直到结束(注:只填写区级及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可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培训)。

6.修改或删除:以上信息如出现填写错误,可点击本信息行前的方框,点击[删除]按钮后重新填写,或双击该项目条,直接修改后点击[保存填写]按钮进行保存。

(四)填写合同信息

请填写本人与幼儿园签订的当前有效合同的相关信息,并准备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合同文本纸质件(注:公办园在编保教人员不需填写)。

(五)填写计生信息

除未婚人士外,其他婚姻形式的填报人须如实填写本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六)填写违纪信息

责任事故信息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填报之日前一年内的相关管理记录填写。

六、保存信息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请认真复查,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按钮进行保存(注:所有信息都为必填项,如某项信息无相关内容,请填“无”,如有信息未填,将无法进行保存)。

七、银行账户

申请长期从教津贴的填报人须填写一个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因系统已将银行卡户名与填报人的姓名设定为一致,故不需再填写银行卡户名,请注意银行卡其他信息的一致性(注:此信息重要,请仔细核对)。

八、申请津贴

   (一)申请津贴的,填写完各项信息后请点击[保存信息]按钮保存信息,再点击[申请津贴]按钮提交申请。

   (二)提交申请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的,请与所在幼儿园联系修改。

九、确认及公示

(一)津贴申请提交后,幼儿园应为每一位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打印《深圳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

(二)所填信息有误需重新填写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可点击[初审不通过]按钮退回,由填报人重新填报。

(三)所填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的,由幼儿园管理人员逐个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请点击[初审通过]按钮。幼儿园应将通过初审的保教人员名单在园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应组织核查。将公示无异议的保教人员名单、申请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十、审核纸质材料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提交的保教人员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各区要遵循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本区管理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审核结束后在信息管理系统中逐个登记审核意见。

十一、公示审核结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保教人员名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区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通知幼儿园,将审核通过的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

十二、申请经费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区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及津贴经费预算报区财政部门。市教育局将审核通过的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及津贴经费预算报市财政部门。

十三、查询审核结果

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接到通知后,可登录本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需补办相关材料的,可通过本幼儿园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津贴发放

幼儿园收到核拨的津贴经费后,应在一周内将津贴转入相关保教人员的银行账户,由相关保教人员本人签领确认。

十五、咨询电话


单  位

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热线

福田区教育局

23803659

0755-33018116

罗湖区教育局

25655106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5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宝安区教育局

27756720

龙岗区教育局

89556969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416253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89932380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336235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8333040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82105682

 


2014-2015学年幼儿园教职工从业信息采集及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报工作问答


一、“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是什么?是不是幼儿园所有教职工都要在本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答:“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深圳市教育局设计并管理的全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化管理系统,从2013年10月起用,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需在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信息系统采集的信息主要用于建立全市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档案,记载幼儿园教职工从业经历及相关表现,为相关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信息系统采集的相关信息还可用于符合条件的保教人员申报长期从教津贴。

二、如何登录信息系统?

答:有两种登录方式:一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输入网址http://ertong.sz.edu.cn/,点击“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登录

二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登录下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后,点击“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登入口进入。具体如下:



教育行政部门

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http://www.szxqjy.cn

深圳市教育局

http://www.szeb.edu.cn

福田区教育局

http://www.szftedu.cn

罗湖区教育局

http://www.luohuedu.net

南山区教育局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

http:// www.nsjy.com

http://xqb.nsjy.com

盐田区教育局

http://ytjjk.sz.edu.cn

http://www.szyt.edu.cn/HtmlWeb/440308/1201/index.html

宝安区教育局

http://www.baoan.edu.cn

龙岗区教育局

http://www.szlg.edu.cn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http://www.szgm.edu.cn/edu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http://psjyk.sz.edu.cn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http://lhjcjy.sz.edu.cn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http://dpjyw.sz.edu.cn


三、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本系统设置的初始登录密码是身份证、通行证和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含字母和括号)。第一次登录后须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新密码为6—12位数字或字母组合。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下次登录如果忘记新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输入本人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获得[动态密码]。

如果本人手机号码变换、遗失或未在本系统登记,可拨打热线电话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后,将协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四、需在信息系统填报哪些个人信息?

答:需填报个人基础信息、从业信息及相关信息(包括亲属、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获奖及培训等)、合同信息和计生信息等。

五、在信息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能否保密?

答:幼儿园教职工填报的相关信息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幼儿园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和使用,不对外公开。

六、为什么要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政策?

答:目前我市幼儿园总数95%以 上为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工资待遇普遍不高。为进一步稳定我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我市幼儿园长期从教,进一步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促进和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从2013-2014学年开始,对在我市合法设立的幼儿园连续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保教人员发放长期从教津贴(以下简称“从教津贴”)。

七、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从教津贴?

答:我市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以及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都可以申请从教津贴。具体条件如下:

(一)在我市幼儿园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在现幼儿园任职满1年;

(二)教师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参加儿童医疗保健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保育员应取得岗位培训证;

(三)参加社会保险;

(四)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责任事故;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从教津贴标准是什么?

答: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从教3年以上的,从第4年开始发放从教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满1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

九、如何申请本学年从教津贴?

本学年从教津贴采取分类申请方 式:领取上一学年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保教人员,本学年需更新连续从教年限,再次提交申请,不需填报其他信息;上一学年已申请但未通过资格核 验的保教人员,本学年需更新和填报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申请;本学年初次申请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需全面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上一学年领取从教津贴后工 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保教人员,本学年暂不能申请。

十、如何计算连续工作年限?

答:主要根据保教人员在我市幼儿园连续缴交社保的年限计算连续工作年限。具体方法:1.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连续计算期间;2.7、8两个月因故未缴交社保的,不影响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

十一、如何认定幼儿园教职工责任事故?

答:幼儿园教职工近一年内有无责任事故以区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相关记录为依据进行认定。

十二、申请从教津贴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本市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

2.本人缴交社保的相关纸质证明(社保清单);

3.相关岗位从业资质证明;

4.当前有效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由所在幼儿园加盖公章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本辖区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申报材料,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市国资委所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申报材料。

十三、什么时间申请和发放本学年从教津贴?

答: 2014年10月13日开始接受本学年从教津贴网上申请。每学年申请一次,分学期发放。

十四、怎么确定每所幼儿园享受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数量?

答: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深圳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深教规〔2008〕1号)和《深圳市规范化幼儿园标准(2010-2015)》(深教规〔2010〕4号)的有关规定,核定每所幼儿园享受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人数上限。符合申请条件的保教人员实有人数低于上限人数的,按实有人数核发从教津贴;超出上限的,超出部分由幼儿园参照有关规定自行发放。

十五、为什么要填写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

答:我市有关文件要求通过银行代发从教津贴,申请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务必提供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并认真核对银行卡号和用户名,确保正确无误。

十六、如何领取长期从教津贴?

答:财政部门将津贴资金核拨至幼儿园,由幼儿园转入相关保教人员提供的本人本市银行账户,收到津贴后应在幼儿园签领确认。

十七、“深圳市幼儿园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咨询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电话是什么?


单  位

咨询电话

技术服务热线

福田区教育局

23803659

0755-33018116

罗湖区教育局

25655106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5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宝安区教育局

27756720

龙岗区教育局

89556969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416253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89932380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3336235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8333040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

8210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