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中考成绩在线查询、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方式

来源:城市学校网 日期:2013-7-3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2013年中考成绩计划于2013年7月8日公布, 届时考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或者其它更多查询方式查询中考成绩,或者考生可以登录登陆http://www.szzk.edu.cn/或http://220.231.152.18/(深圳市2013年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凭考生号及密码进行查询,深圳学校网将第一时间公布深圳市2013年中考各种查询方式,希望对考生及家长有所帮助!

  2013年深圳市中考在线查询地址为:http://www.51a.gov.cn/zhong_c.asp 
  



  2013年深圳市中考阅卷、登分、核查、成绩转换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8日下午6:00公布全市中考成绩,中招录取工作也将按计划展开。


2013年深圳市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一)7月8日下午6:00开始,考生可在“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免费查询成绩。

(二)7月8日下午6:00开始,市招考办通过短信平台,陆续将考生成绩免费发送至考生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手机)。考生无需提前进行短信查询预订。这是市招考办首次推出的服务考生新措施。未及时收到短信通知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成绩;已收到短信通知的考生,请稍后登录“深圳招考网”查询成绩,以方便其他同学上网查询。

(三)7月9日,考生回原就读学校(或报名站)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具体时间由各初中学校(或报名站)通知。考生成绩以市招考办下发的成绩通知单为准。


2013年深圳市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9日至10日下午3:00前凭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站)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考生平时在校学习情况和本次考试成绩进行甄别后,于7月10日下午6: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统一报市招考办。市教育局于7月11至12日两天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中考成绩复核和高考成绩复核要求一样,仅限于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市招考办将于7月12日下午6: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核查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2日下午6: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 www.51a.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接受考生复核,本次申请复核不含体育学科。如个别考生仍有疑问,可于上班时间向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咨询(电话:82002115)。


2013年深圳市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2013年深圳市中考仍然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对主观题(包括语文科和英语科的作文)的评分有一整套控制分数误差的办法,能确保将评分误差降至最低程度。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

按照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我市中考不公布各科原始分和标准分,只公布单科等级和六科标准总分。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比如体育学科),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标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标准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权重均为1,科学权重为1.5,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权重为0.3。


深圳市教育局强调不得以中考成绩排名次

  深圳市教育局强调,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围绕任何高分考生进行个人宣传,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不得对外发布或泄露考生姓名、考号、成绩、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各中学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2013年深圳市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013年7月11-12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2013年7月13-14日,第一批录取;

2013年7月15-16日,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

2013年7月17-18日,第二批第二阶段录取;

2013年7月20日- 8月5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学校扩招或补录,市招考办将另行通知,并通过“深圳招考网”发布相关信息。


深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深圳市教育局文件规定,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具体投档方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包括第一批次的指标生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包括指标生志愿)学校录取。

  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6月26日至28日,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报名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者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

  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3〕306号)要求和安排进行。详细情况可在“深圳招考网”中考中招栏查阅。

  需向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可直接咨询有关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