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福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补报名学校及相关资料

来源:福田教育局 日期:2012-6-27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福田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由于个别家庭错过报名时间或在已报名但由于证件不齐全而未录取,为了尽量满足辖区群众的就学需求,福田区特安排8所公办学校接受小一新生补报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接受补报名学校

学校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田区皇岗小学 福田区皇岗村吉龙二村77号 黄主任 83873969
福田区水围小学 福田区水围村265号 李主任 83821367
福田区狮岭小学 福田区商报路13号 麦主任 83088982
福田区竹林小学 深南路竹子林竹林巷1号 庄主任 83702790
福田区景龙小学 福田区景田东路35号 张主任 83146191
福田区黄埔学校小学部 福田区福中一路3009号 朱主任 82920925
福田区梅华小学 福田区上梅林凯丰北路 姚主任 83313322
福田区碧海小学 福田区侨城东路碧海云天小区 孟主任 26938490


其余学校已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不再接受补报名。


深圳市福田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补报名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报名

2012年6月27日起,由家长带领报名儿童,到报名小学递交报名材料及A4纸复印件(具体要求参照下面的:'报名材料准备')。

2、材料审核和结果反馈

区、校将报名材料分别交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局、住建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区各街道租赁和计生部门以及对台办、外事办等部门审验。审验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知家长最终审验结果及录取结果。

3、新生报到

2012年8月27—31日,新生到校注册,家长上交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给学校,学校造册登记并如实填写查验情况。9月3日开学、上课。


深圳市福田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补报名注意事项

1、接受补报名儿童的学校均为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错过深圳市福田区报名时间以及在已报名但由于证件不齐全而未录取为深圳市福田区小一新生(现已补齐证件)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深圳市福田区补报名。

2、补报名时不分招生地段,请家长直接到接受补报名的8所学校报名,但不能重复申请。

3、全区补报名工作自2012年6月27日开始,各学校一旦达到本校的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因此,各学校补报名结束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小一学位剩余不多,请家长尽早到学校报名,再次错过报名时间,将无法申请深圳市福田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

4、小学放假时间为2012年7月8日至9月2日,放假期间是否接受补报名以及工作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5、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接受补报名:

(1)深圳市福田区已安排学位、未按时到校注册而被取消学位;

(2)已被深圳市其他区学校录取为小一新生;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4)提供虚假材料。


深圳市福田区201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准备

(一)深圳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③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深圳市居住证;

⑤港澳回乡证;

⑥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儿童户籍地址的购房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可为非父母);

(5)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且为住宅用途。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6)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且为住宅用途。

(二)台湾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或母一方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深圳市居住证;

④港澳回乡证;

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需提供亲子证明(如出生证等)。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且为住宅用途。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4)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且为住宅用途。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三)非深户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2)父母提供以下身份证件之一:

①父或母的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只需提供一方);

②父或母的驻深国家军警官证(只需提供一方);

③父或母的台湾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只需提供一方);

④父或母的港澳回乡证(只需提供一方);

⑤父母双方的深圳市居住证(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⑥父母双方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外国护照(单亲监护人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如无法说明亲子关系,还要提供亲子证明(出生证等)。

2、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和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住房证明之一)

(1)父或母的购房房产证原件(贷款抵押的提供复印件);

(2)父或母的福利房购房合同;

(3)父或母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4)父或母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且为住宅用途。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5)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且为住宅用途。

上述的购房房产证、福利房购房合同、商品房购房合同必须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记录备案,且为住宅用途。

4、监护人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1)如父母双方持深圳市居住证的,父母一方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等证明;

(2)父母双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3)父母一方持深圳市居住证,另一方持外国护照的,父母一方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或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4)父母一方持以下身份证明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①深圳市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②驻深国家军警官证;

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港澳回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