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北师大附中南山分校初一学位网上申请填表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2-4-26 作者:深圳学校网
报名编号仅限于验核材料排序使用,与录取排序没有关系。所以各位家长可以准备好所有报名材料后,先在网上下载申请表的样表进行试填,确保已清楚填写资料和流程后,再进行网上报名,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一)2012年4月16日—2012年5月4日下午2:00,家长可以从南山基础教育科网站移动游标进入'南山区初一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南山区2012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查询学区地图。
(二)点击“初一申请学位”,根据学生户籍情况,选择“深户”或“非深户”:
(1)深户学生:直接输入学生身份证号;
(2)非深户学生中:
①非深户籍学生:输入儿童身份证号;
②台湾籍学生,点击证件类型下拉框,选择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填入通行证号码;
(三)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界面,点击'学校名称'下拉框,选择居住地所属的'片区学校',点击'下一步'。
(四)进入填表界面:
(1)在表上如实填写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填写姓名时,请不要在字与字之间增加空格键。
(2)在“家庭住址”处:点击下拉框,选择自己所居住的楼盘,并填上具体住址。
(3)户籍情况:在“户口所在地”处填写学生户籍所在派出所,并选择户籍的类别。
(4)住房情况:根据住房的性质,填写购房或租房的时间。
①购房户:按照括号内提示的时间选择购房时间类别,时间以交验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标注的时间进行填写(自选)。已办理了《房产证》(含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应选择填写房产证号。验核材料时,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首期收据(或银行对账单2-3张);未办理好房产证的,才能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材料同上。点击下拉框,选择提供的住房材料的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并填写“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的号码和业主姓名。如选择的是“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在“购房合同号”处系统会自动默认“购合法集资自建房”,只需填写业主姓名。如法定监护人的购房产权占51%以下的,选择“H.购房,且监护人产权占51%以下的”。
②租房户:如在2011年9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并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选择“J.租赁合同在2011年9月1日前签定的”;如在2011年9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并能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选择“K.租赁合同在2011年9月1日后签定的”。在“合同登记(备案)号”处,填写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号码和承租方姓名。如居住的是公司宿舍,选择“L、住单位宿舍”。在“合同登记(备案)号”处系统会自动默认“单位宿舍”,只需填写承租方姓名。租赁合同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2年9月1日之后有效。合同租期至少在一年以上。如果居住的是政府周转房,选择“H.政府周转房”。在“合同登记(备案)号”处系统会自动默认“无”,只需填写承租方姓名。政府周转房不得转租。
(5)计划生育情况:根据家中的子女数量,选择相应的选项,并根据申请学位的学生在家是第几胎选择对应的选项。深户学生无需填写母亲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非深户学生,如母亲是深圳户籍,在下拉框处选择“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如证件上没有号码,选择“无号码”,如有号码,在空白处填写相应的号码。若母亲是非深圳户籍,在下拉框处选择“计划生育证明”,填写证明右上角的号码。如母亲是港澳台、外籍人士,系统默认“计划生育证明”号码为“000”,无需填写。
(6)在父母就业情况栏处:填写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户籍类别、学历、电话。非深户儿童的父母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社保或营业执照的情况。确实只能提供一方社保的,就选择一方有即可,并填写监护人的劳动保障卡电脑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及姓名;深圳户籍学生、父母及学生都是台湾籍的、父母一方为深户的暂住学生父母的此栏,系统将默认,不用填写,也不用提交此材料。如果只是学生是台湾籍,父母是内地户籍的,仍需要填写父母的社保情况。
(7)如果暂住户籍的学生,其父母属于可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人员,则按照相应的类别选择相应的选项。
(五)保存资料
填表完成后,请认真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
(六)修改资料
如果填表退出之后,发现仍有部分资料需要修改,可以点击'修改资料',输入学生的证件号码姓名和报名学校,点击'下一步',进入填表界面,修改相应的地方。
(七)打印申请表
如果确认资料无误后要进行打印,可在第一次填表完成保存后,直接打印。也可以保存完资料后退出,再次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打印资料',输入学生的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打印界面。
(八)查询录取结果
2012年7月6日下午3点后-20日,您可以点击'查询录取结果',输入学生的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查询到录取结果。
温馨提醒:
1、如果您居住的楼盘不属于选择的学校学区,或者年龄不符合入学要求,将不予录取,责任家长自负。若您提供的入学材料与表中填写的信息不一致,学校审核后将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备注,教育局将不会安排申请者的学位。
2、如果第一次验证不合格,建议您准备齐材料后,于5月10日到学校补验材料,逾期不候。未在网上申请学位的,学校不验核材料。
3、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不参加网上申报,无法审核就读与免费资质的,不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