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 禁用亚硝酸盐

来源:新华社北京 日期:2011-10-24 作者:深圳学校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两部门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部署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各类学校重点自查食堂是否获得餐饮许可,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

  为防止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两部门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从即日起,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两部门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吊证的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