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即将开放
来源:深圳商报 日期:2011-10-14 作者:深圳学校网
“还贷提取每个月都要到网点办理,不太方便……”针对很多职工关注的目前无法提供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从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目前公积金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还贷数据交换系统正在测试中,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将于近期推出。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共179个,均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缴存职工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之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时,可以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将来就可以"足不出户’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办理相关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职工普遍关注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问题,公积金中心表示,办理按月委托还贷提取需要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取职工本人每个月的还贷数据明细,目前公积金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还贷数据交换系统正在测试中,将于近期为职工提供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服务,并提前通知广大职工。
购买商品住房:
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异地购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
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仅需提交基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