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补课 一律严肃处理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9-28 作者:深圳学校网

  2011年国庆长假将至,有学校准备安排在国庆期间补课。对此,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国庆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据深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0988号)的规定,中小学校要按照校历的规定安排教学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据记者了解,一直以来,每逢国庆长假前,市教育部门都会发文,要求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国庆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去年市教育局对36例有效投诉进行了明察暗访,一共查处了9名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对其中2名教师给予“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