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少儿医保10月15日截止申报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9-27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社保局发出提醒,少儿及大学生医保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要在此时间前做好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将于9月至10月通过银行托收医保费,请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余额。


  少儿医保可网上申报

  根据《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以及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要在10月15日前做好少儿及大学生医保申报工作。其中,在园在校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先通过学校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参保少儿或者监护人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补录个人信息,打印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办理首次参保手续,由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所属社区办理,经社区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没有上网条件的少儿家庭可填写登记表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申请。


  缴费标准统一为一年204元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对于经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参保在园在校学生,社保局将于9月至10月通过银行托收医保费,请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余额。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1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404元,其中个人缴纳204元,财政补助200元。缴费是按每学年度一次性缴费,通过银行账户托收。

  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少儿与大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年度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行账户托收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对于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之后申报的,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少儿医保待遇大大提高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待遇和管理完全按照住院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少儿所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大大增加。包括:增加了普通门诊待遇;大大提高了基金支付的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提高后约为28万元,此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满6年的不设封顶线;提高了住院医疗费用的记账比例,由原来的分段支付80%至90%提高到全部按90%记账;扩大了大病门诊病种。

  需要注意的是,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可以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满14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需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