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3日职业技术学院等再次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来源:深圳招考办 日期:2011-8-12 作者:深圳学校网
广东省2011年第三批普通专科A类(含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该批次个别高校的部分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将再次组织考生对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2011年8月13日8:00-12:00,录取时间为8月13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本次征集志愿的资格线为: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普通类文科410分,理科365分;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体育类(统考)院校,文化科总分270分,体育术科统考180分;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美术类(统考)院校,文化科总分290分,美术术科统考195分;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音乐类(统考)院校,文化科总分240分,音乐术科统考158分。
三、征集志愿程序
1. 2011年8月13日8: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等省教育考试院原公布的方式查询录取结果。如果考生通过以上方式查不到本人的录取结果,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填报时又报不进志愿,请及时与省市招生办联系。电话:省招生办:020-38627927,市招生办:82294044。
2. 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本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13日上午8:00-上午12: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zy/kszy。
4.参加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8月13日当天17:00前到翠园中学高中部(地址:东门北路1016号,联系电话25016831)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为避免考生过于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前往翠园中学办理签名确认手续,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对各区考生办理签名确认手续的时间作如下安排:下午14时~15时,罗湖区(含罗湖报名站,下同)、福田区考生;15时~16时,宝安区、南山区、盐田区考生;16时~17时,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考生。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参加签名确认,不要提前或推后。因翠园中学校门口正进行道路施工,道路不畅且停车位紧张,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注意事项
1.8月13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见附件)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美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专业(即美术类考生可单报艺术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文科院校普通专业,不能既报艺术类又报文科类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单报体育类院校或单报理科类院校普通专业,不能既报体育类又报理科类专业)。
4.参加征集志愿并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院校(专业)的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并填报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院校(专业)的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该表可在深圳招考网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考生现场确认签名的志愿表,只作为考生档案完备的资料。当考生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
9.考生参加征集志愿的志愿确认表,由报名点(翠园中学)统一打印后发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将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 本次征集志愿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第三批(含提前第三批和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普通专科A类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1〕58号)执行。
五、本次普通类(含文、理科)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一)投档原则:以考生本次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二)投档顺序:按照1:1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 按文科415分,理科370分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档案;
2. 再按本次征集志愿资格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档案。
根据以上投档原则,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本次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艺术类、体育类征集志愿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一)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
(二)投档顺序:按省招办规定的原分数线投考生本次征集志愿的1-2志愿档案投档,并一次性提供给高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