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方式、时间公布
来源:深圳招考办 日期:2011-6-26 作者:深圳学校网
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中学: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1〕3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方式
(一)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先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志愿确认,到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点办理签名手续。逾期未到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的网上志愿信息无效。
(二)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类别和成绩实行分类别分成绩分时分段填报,即按考生类别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提前时段和第一、第二时段共三个时段进行填报,符合报考类别及分数段要求的考生在对应时段内上网填报及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不符合填报类别、时段及分数段要求的考生不能上网填报。
(三)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理科类和文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各中学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深圳招考网及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
(四)考生应根据自身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
2011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8日-7月5日,全省共分提前时段、第一时段、第二时段共三段时间进行填报,每段时间均可填报本、专科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前时段:
本时段只填报提前录取各批次(含本、专科)院校志愿。
填报与确认志愿时间:6月28日-6月29日,6月29日18:00前截止网上志愿填报与确认。
考生回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打印及签名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本时段填报志愿考生:
1. 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分数线以上报考军队(武警)、公安院校及国防生的理科类、文科类考生;
2.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分数线以上报考各提前批次院校(含本、专科)志愿的理科类、文科类考生;
3.报考各提前批次的美术、音乐、体育类院校(专业)的考生。
属本时段的各类考生只能在提前时段内填报提前批次的院校志愿。兼报其他批次院校的考生,应在本人分数所对应的时段内继续完成其他批次院校的志愿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到高考原报名点一并打印所有批次的考生志愿表和办理签名手续。本时段不得填报招收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院校志愿和第一时段、第二时段的院校志愿。
(二)第一段时段填报志愿时间:
本时段只填报文、理科(不含提前批)本、专科各批次志愿,包括招收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院校志愿。
填报与确认志愿时间:6月30日-7月2日,7月2日18:00前截止网上志愿填报与确认。
考生回所在学校(或报名点)打印及签名时间:7月2日-3日。
本时段填报志愿考生:
1.高考成绩属于第一分数段的理科类和文科类考生(含美术类、音乐类兼报文科类的考生,体育类兼报理科类的考生);
2.符合高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考生。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到高考原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本时段内不得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三)第二段时段填报志愿时间:
本时段只填报文、理科(不含提前批)本、专科各批次志愿。填报与确认志愿时间:7月3日-7月5日,7月5日18:00前截止网上志愿填报与确认。
打印及签名时间:7月5日-6日。
本时段填报志愿考生:
1.高考成绩属于第二分数段的理科类和文科类考生(含美术类、音乐类兼报文科类的考生,体育类兼报理科类的考生);
2.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不限考试成绩)。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到高考原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本时段内不得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三、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
(一)网上填报志愿采取考生自行上网填报的方式。考生本人通过考生号和普通高考报名时预留的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zy/kszy/)。各中学(报名点)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zy/)进行管理工作,各中学(报名点)登录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均采用普通高考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各中学(报名点)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方便,但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本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病毒防范等工作。
(二)考生填报志愿前,先认真了解有关高等学校的情况和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工作规定,并根据《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分科类分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
(三)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的重要说明,根据本人身体条件,依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参考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适当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四)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应预先填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2),该表可在深圳招考网“高考信息栏”(本文附件中)下载。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的标记。
(六)考生在网上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七)考生网上志愿提交成功后,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的修改时,必须点击 “志愿确认”按钮。考生的志愿以网上确认的为准,确认后的志愿不得更改,未点击“志愿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为避免填报志愿截止前的网络拥堵,考生在所属时段中只要确定了志愿,都可随时点击“志愿确认”按钮。
(八)考生要对自己所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本人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九)各中学(报名点)要及时在网上对已完成志愿确认的考生进行志愿表的打印,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
四、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要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各院校本、专科的录取规则,以及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投档原则、院校录取规则等方面的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类别和高考成绩,在规定时段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逾期不报,责任考生自负。
(三)考生应根据自己高考成绩和志愿意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依据高考成绩情况在相应的时段同时填报相应的本、专科所有批次志愿。
(四)本科各批次高校录取时,虽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但由于考生志愿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高校未能在第一组院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因此,考生应在合理填报第一组院校志愿的同时,积极填报本科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
(五)考生要根据自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各批次院校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填报相应批次院校志愿。
(六)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
(七)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条件考生须注意:凡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符合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下称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栏中相应院校和专业志愿。录取时,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各批次院校录取预投档时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未在“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栏填报志愿,视为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为提高录取机会,符合上述特殊类型的考生,填报第一批录取院校志愿时,一般不应与上述特殊类型的院校志愿重复。
(八)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29日,办理签名手续时间为6月29日-30日。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并按照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填报志愿。艺术术科考试类型分为“学校单考”(简称“单考”)、“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单考”(简称“统考+单考”)、“省统考”(简称统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向招生院校咨询。艺术类考生如要兼报理科类或文科类专业,必须根据自身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在相应填报志愿时段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志愿,并按时办理志愿表签名手续。
(九)报考军队(武警)、普通高校国防生、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志愿的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军队(武警)院校、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安(司法警官)院校本科层次的考生,除符合填报时段的分数要求之外,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招生院校的要求。
2.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应注意,除提前第二批需军检、面试、政治考核(政审)的军队、公安、警官等院校录取在第一批录取前进行外,其它提前批各批次均在相应批次前进行录取。
3.报考提前批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请参阅附件3。
4.报考提前批公安部所属各公安院校以及提前批广东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请参阅附件4。
5.报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5。
6.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请参阅附件6。
7.报考其他需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提前批招生院校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自行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网上查询具体详情,以及时了解院校进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香港、台湾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台湾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要注意投档时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不加分投档,按高考统考成绩投档。
(十一)为提高录取机会,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积极填报相关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录取期间,高等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三批B类院校在调整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或由于专业生源不平衡、无法专业调剂而造成招生计划缺额的,由省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因此,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省、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时,当批次线下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五、加强管理,确保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一)各区教育局、各中学(报名点)在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开展前,要切实抓好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顺利进行。
(二)各学校(报名点)要及时公布新增补及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相关信息,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环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市招生办处理。各中学(报名点)要在规定的提前时段和第一、第二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考生校对签名等工作。
(三)各中学(报名点)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高峰期上网人数急剧攀升。
(四)由于部分艺术类院校未能及时将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分专业计划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可能会造成《招生专业目录》无法刊登有关艺术类高校的招生计划,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办、各中学要密切关注省招生办公室的紧急通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招生专业目录的补充更新,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
(五)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市招考办联系,联系电话:82207152、82294044。
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关系着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着高校录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中学要积极组织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让每一位考生了解和熟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平安、顺利地完成。
附件:(点击下载)
1.2011年各类别考生高考成绩分数区间与志愿填报时段对照表
2.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3.2011年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须知
4.2011年报考公安高等院校须知
5.2011年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须知
6.2011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