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中及高中填报志愿六大注意事项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5-24 作者:深圳学校网
由于今年开展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及部分高中试点自主招生,因此增加了对已确定作为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填报志愿,以及指标生志愿的填报等新规定。
一、指标生志愿限报1个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争取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参加本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3、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4、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填报时,考生在普通生志愿中“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点击打“√”即可。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自主招生和直升生录取考生不能再填报志愿
已确定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的,不能再填报志愿,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考生仍要参加中考。已被学校列为直升生的考生,本人及家长已在《直升生审批表》签字同意直升、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的,不能再填报志愿,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考生同样也要参加中考。
三、填报志愿时要注意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和单科成绩等级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报考省一级学校的考生,其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为B以上(含B);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高的考生,其各科等级成绩均须为C+以上(含C+),其中报考市外国语学校、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的,其英语单科等级须为B以上(含B),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四、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今年录取按时间先后分三批(提前批另外)进行,继续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例如,对其第一批的第一、第二至第八个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再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第八个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转入下一批学校,按成绩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第一、二、三个志愿的分数线,则该生将被其第一个志愿学校先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第二或第三个志愿的学校。
五、填报择校志愿的注意事项
为满足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公办学校在完成招生计划后,可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
报考择校的考生须填报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另有代码,如“深圳中学”和“深圳中学(择校)”是两个不同的志愿。考生要特别注意,填报了某校志愿并不等于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反之亦然。如填报了“深圳中学”志愿不等于填报了“深圳中学(择校)”志愿,填报了“深圳中学(择校)”志愿也不等于填报了“深圳中学”志愿。择校志愿须按规定填入相应批次。
按规定,择校生须交择校费。各学校择校生的招生,将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我市择校生招生与正取生一样,统一列入招生计划,分别编码,统一划线,统一录取。
六、户口和学籍不同区只能选其一
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学校时,只能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或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
由于指标生名额是分配到考生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如果此类考生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填报普通志愿,考生仍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或区)参加指标生名额分配,但是报考面向部分区招生的高中学校指标生将受到相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