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广东招收2名女性学生
来源:深圳招考办 日期:2011-4-11 作者:深圳学校网
根据航空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优化飞行技术专业的生源区域及质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1年计划在广东省招收女性飞行技术专业本科考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2011年应届文科高中毕业生,女性
二、招收人数:2名
三、生源地:广东省
四、招收条件:
1.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执行,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文化条件:高考成绩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五、招飞程序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于4月18日上午9:00,到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报名参加初检,合格后参加正式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3.背景调查合格者于6月16日(高考后一周),在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进行身体复检。
4.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2049,0838-5182087(传真)
联系人: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