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逾六成公办普高 15%名额直分初中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1-31 作者:深圳学校网
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推两项重要改革试点,一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二是在部分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试验。
开展这两项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行动。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研究讨论,目前,这两项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整体方案已经确定,具体操作细则将按照全市中考中招工作的日程安排陆续公布。
市教育局直属9所高中全部参加直分初中试点
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优质发展,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为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我市2011年首批参与此项试点的高中学校均为公办普通高中,且招生规模较大,其中市局直属9所普通高中全部参加,各区和各新区分别安排1至3所普通高中参加,试点学校总数达20多所,占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60%以上。各试点高中学校将安排15%左右的正取招生名额(不含择校生)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以下将高中学校招收的此类考生简称指标生)。
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含区域范围和户籍范围)一致。高中学校正取招生计划有区域或户籍限制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相应区域和户籍考生分配;招生计划不限区域和户籍的,其指标生名额面向全市所有考生分配。
报考指标生的考生,须参加本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A。同时,为避免投机性非正常转学现象,方案对考生学籍还作了具体规定。
指标生报名录取将与普通生同步进行
指标生名额分配,将根据各初中学校中考考生数,全市(或全区)中考考生总人数,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名额等因素确定。具体分配数将在2011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通过指标生名额分配系统,按各类指标生分配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指标生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将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在正式录取前,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入围指标生与相应高中学校普通生同批次划线投档。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
确保实施过程阳光公开操作规范
据了解,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试点方案,是在对全国数十个城市和本市中学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的,经过了多次研究讨论和征求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
试点方案从全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深圳教育整体质量的大局出发,充分顾及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各类考生(包括非深户考生)的权益,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操作流程的简明性和科学性,避免人为干扰可能造成的不公平和手工操作可能造成的误差,切实保障指标分配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机会均等性,形成我市的改革特色和亮点。
试点方案要求市、区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技术手段,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及时公布有关信息,确保实施过程阳光公开、操作规范。
自主招生名额只占用直升生名额
在部分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试验,是我市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届时,将在不影响全市高中招生政策和整体招生计划,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允许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原则上只占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