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五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讨会举行
来源:深圳教育 日期:2011-1-7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已初步形成了市、区、校三级组织网络和高校、普教、医院的三方联合工作体系,实现了对全市中小学生心理教育工作的全覆盖。
立法明确心理教师持证上岗
会议介绍,2010年3月,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学校应当配备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这是国内首次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作出的法规规定。12月15日,深圳市教育局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更是将心理教师的从业细则和教育体系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明确了今后我市心理教育工作的方向。
到目前为止,全市中小学共有专职心理教师280名,其中,中学已经达到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教师。通过培训,我市共有省教育厅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颁发的A证资格心理教师(专职)135名,B证教师(兼职)3154名,C证教师(班主任)6000余人。
心理教师将按人事编制设岗
市教育局局长郭雨蓉在会上表示,我市各中小学将按照人事编制要求,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同时,把教师心理健康的保健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注重学校的人性化建设。此外,所有学校需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尤其是对寄宿制或超过60个班的学校配备2名专职心理教师,设有分校区的学校在每个校区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
新出台的《意见》还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将设立心理学科评审组,明确中小学心理学科教师职称的申报条件。同时,要求各校积极保证专职教师的课时量、活动量,且在工资待遇上不低于班主任。
学校需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意见》还明确规定各校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通过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等方式进行。并详细要求各校的专业心理教师参与个体的危机干预工作,对学生的心理危机表现、归因分析、危机评估,制定心理危机的干预方案。必要时可以让有关专家提供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每年对入学的新生,进行心理测量和评估,在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分析、界定形成对学生心理状态的连续记录。建立市、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工作、班主任的班级心理工作四级工作体系,并实施心理预防、心理预警、心理干预“三预”工作机制。
《意见》还指出,学校应建立防护和监控措施应对学生的极端行为,就出现的学生心理危机的情况写成书面报告,应对社会各界的质询,并向社会通报,防止各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产生。
“深圳的做法有相当大的"含金量’”
出席本次心理教育研讨会的省教育厅思政处处长袁本新表示,深圳市的心理健康教育已经形成了全新的局面和特色,在全省起了龙头作用。深圳不仅是经济建设的特区,在这件事情上更体现了它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有相当大的“含金量”。在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上产生了借鉴效应和推动作用。也正是因为深圳的一些突出做法,使得广东省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全国拥有一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