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1年1月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来源:深圳招考办 日期:2010-12-31 作者:深圳学校网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2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附件:
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5
01864
高等代数(一)
6
02002
数学分析(二)
7
02005
常微分方程
8
02014
微分几何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1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12
07961
工程数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