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划新建2至3所本科大学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0-12-10 作者:深圳学校网
高等教育作为深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将努力实现跨越发展。2015年,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我市将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规划新建2至3所本科大学,支持建设金融、商业、海洋、能源、网络、新材料等特色学院,形成公、民办自主办学,市校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共同发展的局面。科技研发资金将对高校科研项目倾斜,推动高校成为我市“科技登峰计划”生力军。同时,办好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大学城等。
《规划纲要》的征求意见稿是我市教育等相关部门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制定出来的,对我市未来10年的各项教育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
高中教育将走向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实现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5万个。严格控制高中班额,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我市将引进国际知名高中来深合作办学,支持国际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在境外办学;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融通渗透,开展综合高中试验。
职业教育将继续大力发展,到2015年,新增劳动就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我市将多渠道筹建23所高职院校,其中1所为面向我市中职学校招生的5年一贯制高职院校,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学院。中职教育方面,2012年前,建设万人以上中职学校1所,新建、扩建、续建5000人以上中职学校4所,3000人以上中职学校2所(含技工学校),艺术类中职学校1所,珠宝类中职学校1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国家资助政策、参加技能大赛、升学和就业等方面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义务教育将走向优质均衡发展。我市将进一步合理布局学校、均衡配置资源,保障教育机会均等。其中将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向优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多种方式,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来深建设者子女与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探索“减负提质”有效机制,鼓励各学校改进学生作业方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三年级以下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建立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发现机制,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支持高中与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开展高中阶段拔尖学生培养试验。
学前教育方面,我市将高水平普及3年学前教育,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全面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到2015年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建立健全保教服务体系,建立由教育、卫人委、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
为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我市将扩大学习机会,把终身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规划,依托人口管理档案信息系统,推行市民终身学习卡管理制度,建立终身学习电子档案和“学分银行”,探索实施“岗位培训学分制”和“学分换学历”计划。此外,全面推进规范化培训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