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儿童火车票优惠不能只图管理方便

来源:晶报 日期:2010-11-2 作者:深圳学校网

  1997-2008年,铁路执行儿童票的身高限制为1.1至1.4米。2008年12月21日,铁道部规定儿童票身高限制调整为1.1至1.5 米,从今年12月1日起,儿童票身高限制变为1.2至1.5米,这意味着新规实行后,1.2米以下儿童可免票,1.2至1.5米的可购买半票,1.5米以上则须全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代儿童生长发育比建国后任何一代人都快,很多小学五六年级的孩子身高已经超过父母。有鉴于此,提高儿童减免票身高标准的社会呼声一直很高。铁道部此次修改规定,亦可算是对这种呼声的局部呼应。

  然而,眼前的进步只能说是非常有限的进步。按照国际惯例,以年龄作为儿童购票标准比身高更科学、更公平合理,也不需要频繁更换标准。目前国际上火车的儿童票大多是以年龄为标准,确定儿童运费时,以乘车开始之日的儿童年龄为准。据了解,我国儿童乘飞机的规定,也是以年龄为准,2至12岁的儿童均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

  此次火车儿童票的身高标准变更,依据的也是严重滞后于时代的五年前的儿童身高标准。卫生部2006年12月31日发布的全国第四次儿童体格调查结果显示,我国6岁组男童平均身高从1975年的112.3厘米增加到2005年的118.7厘米,女童身高从111.5厘米增高到 117.7厘米。正是由于这种变化,部分儿童年龄较小反而不能购半价票的尴尬频频出现,使原先1.1-1.4米的儿童票标准显得不合时宜。在此背景下,各地、各行业儿童票标准相继提高。

  但眼下铁道部的新版儿童票标准,仍然是从“方便管理”而不是真正出于保护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的。画一条线在那儿,一目了然。这是多么方便的管理!“以年龄作为标准,目前来看还不太现实,现在火车票还不是实名制。”成都车站一位负责人表示。其潜台词,就是以年龄为标准不方便管理。虽然这位负责人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但他的确代表了铁路部门上上下下的心声,位居上层的规则制定者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其实,用年龄管理而非身高管理并不困难,非常容易识别。比如,我们以国际通行的14周岁以下儿童必须有成人24小时监护为标准,规定14周岁以下儿童都可以享受减免票制度。那么,如果想要享受儿童票待遇的儿童及其家长随身携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即可。因为户口簿上没有照片等信息,有时可能会出现出差和旅行借用他人户口簿的情况。识别也很简单,户口簿上有身份证号等信息,而现在成人出差旅行基本上都带着身份证,只要让家长也出示身份证核对就行。有了这两重识别,通过假冒身份去享受并不算多的半价火车票优惠的人,几乎可以绝迹。

  关键的问题只在于,铁道部门是出于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的目的,还是为了在能够应付舆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自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