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日期:2010-10-13 作者:深圳学校网
粤教师〔2010〕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省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的通知》(教人〔1993〕38号)精神,我省于今年3-9月组织了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经各地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我厅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决定授予广东广雅中学何冠南等371名同志“广东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
希望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的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高尚的思想品格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引领同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特级教师教书育人的科学方法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特级教师开展讲学、支教等活动,鼓励和支持特级教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特级教师按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津贴标准按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58号)规定的每人每月300元执行,公办学校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何冠南等371名同志为广
东省第八批中小学特级教师的批复》下载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