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龙华区学位预警

来源:深圳龙华教育 日期:2018/12/10 作者:深圳学校网

  根据学位调研,刚性需求大幅增加,2019年学位将持续高度紧张。

  2018年,龙华区学位需求大幅增加,审核合格的人数比2017年增长42%。当年,龙华区小一学位资料合格的学位需求数为21134人,公办学校小一招生计划9950人,公办小一学位缺口达11184个。初一学位资料合格的学位需求数为9764人,公办学校初一招生计划6250人,公办初一学位缺口达3514个。

  2019年,龙华区幼儿园大班幼儿人数达30336个,小一学位总缺口高达10286个;全区六年级在校生人数15162个,初一学位总缺口2012个,家长们需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研判,提前准备。

  2019年学位需求将继续走高

  学位缺口及就学将呈现如下特点

1.学位极其紧张

  龙华街道公办小一学位可能难以满足1至5类入学需求,其它街道部分学校可能需要远距离分流。

  预计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龙华第二小学、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观澜第二小学等可能出现一类生源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情况;福苑学校(小学部)、龙华中心小学、松和小学、清湖小学、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等可能出现深户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情况。

  由于学位总缺口较大,不仅公办学位紧张,民办学位也将“一位难求”,民办学位可能无法满足资料审核合格学生的入学需求。

2.学位无法扩容

  2018年,龙华区公民办学校尽最大努力扩班,勉强解决资料合格的学生学位问题,但仍有约8000个因入学资料不全的家庭子女无法入学。2019年,公民办学校学位已无法扩容,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可能无法解决所有资料合格的学位需求。

3.新校借址、学生分流继续存在

  目前正在筹建的一批新校,由于前期手续、工程建设等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需要借址;由于学位紧缺、区域不均衡,部分公办学校的学生可能需要分流到比较远的学校。


基于2019年秋季学位缺口

龙华区教育局温馨提醒龙华居民

根据自身情况做好研判,提前做好多种准备。

为让更多的孩子有学可上,请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学校借址和分流问题。

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入学材料,确认住房、社保、居住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龙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龙华基础教育网(http://lhxqjy.sz.edu.cn/)官方发布的有关信息。


申请学位所需资料如下

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 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 2. 儿童出生证。

*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 4.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 5. 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 1. 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 2.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 2. 儿童出生证。

*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 4.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 5.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 1.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 4.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

* 5.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6. 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