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2012-2013学年领取第二学期教育券时间、条件及要求
来源:光明新区教育局 日期:2012-12-25 作者:深圳学校网
深圳市光明新区民办学校双免合格学生领取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1月4日-1月31日,2月17日-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尽可能在1月领取)。过时不予领取。
二、领取条件
学生享受第二学期教育券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已经成功申领教育券,且第二学期仍在新区民办学校就读。
三、领取流程及要求
1.学校通知家长领取教育券时间(要求家长尽可能在一月领取);
2.家长凭有效证件(学生及家长居住证)向公共事业局(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23号窗口)申请并登记相关信息;
3.公共事业局核实学生双免信息后发放教育券;
4.家长将教育券交给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到注册,报名时只需补交学杂费差额,不需要先交全部费用后退。学校盖章后,教育券回执交回家长;
5.学校收取教育券后,按汇总表核实相关信息,然后造册,按顺序附上教育券,于3月1日(星期五)下班前交公共事业局(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23号窗口),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名称为“**学校教育券汇总表”)至gmshiming@qq.com;
6.公共事业局核实后,报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按核实的教育券数量核拨经费,拨给学校。